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現時本港電廠為空氣污染一大主因,在2018年,港燈及中電兩大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硫佔全港排放47%,接近一半。環保署今日(10日)表示,《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九份技術備忘錄》已於昨日獲立法會通過,將進一步減低兩間電力公司的發電廠排放。新的排放限額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第九份技術備忘錄》訂定電力行業於2026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為2852噸、11 144噸和367噸,較《第八份技術備忘錄》所訂定的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9%、10%和6%,有助持續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為達至新訂定的排放總量上限,兩間電力公司會在2024年或之前完成興建3台新燃氣機組,亦會繼續採購低排放燃煤作發電使用,以及維持排放控制裝置的性能,減少燃煤機組的排放。環保署表示,會在2023年或之前再作檢討,確保適時修訂排放限額。
編輯:秋姜
關鍵詞:電廠中電港燈空氣污染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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