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依法依據嚴懲攬炒黑暴分子,卻成為「煽暴宣獨」狂徒的「眼中釘」,遭黃之鋒等別有用心人士惡意投訴其審理的5宗案件「判刑偏頗」。司法機構今日(15日)公布調查結果,裁定涉及其中3宗案件的投訴不成立,而由於另外2宗案件的被告人已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因此司法機構會待該案的司法程序完結後再作跟進。
其中一項投訴,指鄭官在處理梁國雄示威被刺傷的案件,讚揚80歲被告「熱愛社會」,並「合理化」被告的犯罪行為。司法機構認為,從判刑理由的前文後理,鄭紀航並無讚揚被告「熱愛社會」,亦無直接或間接認同或鼓勵針對不同政見人士作出暴力行為,更無「合理化」被告的犯罪行為,反而就被告人在庭上指會以暴力對付不同意見人士的恐嚇言論,再三告誡被告,不應訴諸暴力。
至於另外兩項投訴,包括涉及判處一名用傘襲警及藏有噴漆的男子入獄5個半月,以及另一宗判處一名藏有綁上打火機噴霧罐的男學生入獄10個月的案件。司法機構認為,鄭紀航量刑時提及「自私」、「令人厭惡」,旨在指出罪責嚴重之處,以及對比其他案例下的量刑考量。兩宗案件中,鄭紀航都無表達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無表面偏頗。
至於另外兩宗涉及判藏有士巴拿的中六學生入勞教中心,以及判對內地生使用私刑的科大本地生入獄9個半月的案件,被告已經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跟進。
編輯:江月
關鍵詞:鄭紀航黃之鋒梁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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