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吳俊宏、李千泓)香港憑藉「一國兩制」優勢,近年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融合,在「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機制落地下,為區內港資企業提供更靈活的法律選擇。同時,數百名香港法律專業人士通過大灣區律師考試並在內地執業,促進跨境法律服務銜接。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更進一步鞏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地位。
香港正在制定首份五年規劃,多位法律界人士認為,面對發展新機遇,規劃有必要加快出台,緊扣國家「十五五」規劃與大灣區對接,將法律服務轉化為具備AI前瞻性的高增值「法律產業」。透過構建大灣區一站式仲裁平台與跨界人才培育,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與社會發展動力。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國家「十五五」規劃提出要深化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地位,並支持調解仲裁機構拓展海外網絡,為香港帶來新機遇。
她建議香港可依託北部都會區及河套合作區,發展仲裁產業,吸引內地仲裁機構來港設立分支,採用香港普通法處理案件,打造國際仲裁樞紐。同時,應聚焦數字金融、生物醫藥、知識產權及低空經濟等新興領域,結合內地龐大市場需求,拓展法律服務空間。
此外,陳曼琪提出構建大灣區一站式仲裁綜合服務平台,引入多元庭審模式及數字化服務,研究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與調解規則,打造兼具中國效率與國際認受性的仲裁規範,鞏固提升香港的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地位,將香港打造為企業首選的爭議解決優選地,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陳曼琪強調,香港五年規劃須「投資於人」,透過完善跨境養老與多元託育體系,為市民打造家庭友善環境,建設和諧穩定的香港。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曉峰則從法律產業化角度提出建議。他指出,香港作為國家最國際化的城市之一,在未來五年應進一步發揮普通法制度及國際專業服務優勢,將法律服務提升為具戰略價值的「法律產業」。
陳曉峰指出,美國企業平均每二十元資源中便有一元投放於法律相關範疇,反觀香港法律服務對本地生產總值的直接貢獻仍偏低,未能充分反映其在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價值。因此,若能系統推動法律產業化,將有助提升經濟增值,並鞏固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他強調,法律人才培育是關鍵所在。未來法律專業人才應具備跨界能力,結合創新科技、航運、貿易及知識產權等領域知識,以應對新興法律議題。隨着生物科技、數字經濟等領域迅速發展,全球法律規則仍在形成階段,香港若能及早布局,有望在新興法律領域建立競爭優勢。
在制度建設方面,陳曉峰建議政府以更高層次推動法制發展,並檢視現行專業認可制度,例如研究優化資深法律專業資格的認可安排,提升制度包容性,激勵不同崗位的法律人才持續發展。
面對人工智能帶來的變革,他指出香港須建立具前瞻性的法律框架,甚至考慮制定人工智能相關法律,以明確發展方向及規範標準,提升市場信心,吸引國際資金及企業落戶。
陳曉峰強調,相關立法不應被視為限制創新,而是為產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從而推動香港在全球科技競爭中取得優勢。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表示,特區政府宣布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年內制定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後,引發社會各界熱烈反響。首份五年規劃的編制意義深遠、正當其時。在行政主導的治理優勢下,行政與立法通力協作,全社會積極參與,凝聚各界智慧與共識,為規劃高質高效制定築牢堅實基礎。
吳英鵬認為,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編制須緊扣國家發展大局,深度融入大灣區建設,大力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促進要素高效流動、科創產業協同、民生服務互通,拓展香港新發展空間。同時,應充分發揮香港普通法體系和國際化優勢,積極參與國家涉外法治建設,助力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鞏固香港聯通內外的橋樑角色。規劃更要善用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優勢,以頂層設計錨定產業升級、民生改善、青年發展方向,以市場活力激發經濟新動能。
制定五年規劃,標誌着香港從短期施政邁向中長期戰略謀劃。吳英鵬表示,熱切期待制定工作能夠早日完成並開始執行,相信在各界同心協力下,這份藍圖必將引領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讓發展紅利惠及全體市民,在新時代續寫繁榮穩定新篇章。
法律界建言:
戰略定位與國家對接
❶ 緊扣國家發展大局與「十五五」規劃,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❷ 深度融入大灣區建設,推進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促進要素高效流動。
❸ 發揮行政主導優勢,利用頂層設計錨定產業與民生發展方向。
法律服務產業化與創新
❶ 將法律服務提升至戰略價值的「法律產業」,提高其對本地生產總值(GDP)的直接貢獻。
❷ 聚焦數字金融、生物醫藥、知識產權、低空經濟、航運及貿易等新興議題的法律服務。
❸ 建立具前瞻性的人工智能法律,明確規範以提升市場信心並吸引外資落戶。
仲裁與爭議解決
❶ 依託北部都會區及河套區,吸引內地機構來港設立分支,並採用普通法處理案件。
❷ 構建大灣區一站式仲裁綜合服務平台,引入多元庭審模式及數字化服務。
❸ 研究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與調解規則,打造具備「中國效率」與「國際認受性」的規範。
人才培育與制度優化
❶ 法律人才須具備結合創科、航運等專業領域的跨界能力,應對全球新興規則。
❷ 優化資深法律專業資格認可安排,提升制度包容性,激勵不同崗位的律師發展。
❸ 規劃應「投資於人」,建立跨境養老與多元託育體系,打造家庭友善環境。
(來源:大公報A6:要聞 2026/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