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公屋鄰里之間的矛盾與滋擾問題時有發生。房屋局今日(13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梁文廣的書面質詢時透露,過去三年(2023年至2025年),房屋署共接獲約500宗涉及公屋住戶投訴鄰居在單位門外作出滋擾行為的求助或投訴個案,平均每年約160宗。
局方表示,已就所有相關個案作出適當跟進。接獲投訴後,署方會即時派員到場調查,並向相關住戶了解詳情。若涉事行為屬於《屋邨管理扣分制》下的不當行為(例如在單位門外胡亂棄置垃圾),房署會按機制發出警告或扣分。至於因生活方式差異、缺乏溝通或心理健康問題等引發的鄰里不和,屋邨職員會主動調解,並在有需要時轉介至其他政府部門或社福機構提供輔導。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政策下,公屋住戶不得在單位門外或公眾走廊自行安裝閉路電視。過去三年,房署共收到約250宗涉及有關行為的查詢或投訴,平均每年約80宗。局方強調,若有關安裝對其他住戶構成滋擾,房署會立即要求住戶拆除設備;若滋擾持續並有充分證據,署方可按租約條款採取行動,包括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
當局解釋,不計劃就門外安裝閉路電視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以免影響鄰里關係。目前房署已在樓宇公眾地方安裝閉路電視以提升保安,並在受監察範圍放置明顯告示。至於在單位內安裝攝錄設備,只要不涉及更改單位結構或業主提供的原有設施,原則上毋須向房署申請。
早前曾有公屋居民提出司法覆核,指其受鄰居持續滋擾,但房署表明不能單憑其自行安裝的閉路電視片段按扣分制對鄰居扣分,必須由物業管理職員親身目睹才有執法基礎。
編輯:西音
關鍵詞:公屋房屋署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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