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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調解峰會|鄭若驊解畫調解流程:預計6個月完成 國與國重大爭議亦可受理

香港新聞 時間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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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調解峰會|鄭若驊解畫調解流程:預計6個月完成 國與國重大爭議亦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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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周傾芫)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今日(8日)在全球調解峰會致辭後接受傳媒訪問,針對公眾關心的「國際調解院受理案件後究竟如何運作」這一問題,作出了詳細而生動的解答。

調解具體流程怎麼走?一般要多久?

鄭若驊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介紹了國際調解院受理案件的具體流程。她表示,國際調解院有兩套規則,分別處理國與國之間的爭議,以及商事和投資爭議。啟動方式分為兩種,第一種是雙方均同意調解;鄭若驊介紹說,只要雙方同意調解,雙方會一起提交申請,填寫相關表格,之後國際調解院會按照規則啟動程序。第二種啟動方式則是一方先發出「調解要約」。鄭若驊說,「有一種情況是,雙方發生爭議後,只是討論過但未達成調解共識。」這時一方當事人可以向調解院申請或發出「調解要約」,表示願意通過調解解決爭議。「我們會去接觸另一方,讓他對調解院的服務更清楚,對調解更了解,然後接受使用調解。」

談及調解員的委任,鄭若驊說,案件受理後的下一步是組成調解委員會。「可以是一位調解員,也可以是三位調解員,甚至可以是兩位,只要雙方同意就行。」

至於調解需要多長時間,鄭若驊明確表示:「在規則上我們有限制,就是6個月的時間。」她同時指,具體時長還要看爭議的複雜程度。如果雙方在指定調解員方面出現分歧,秘書長會介入委任調解委員會成員,以推動調解進程。

如果不想調解了怎麼辦?隨時可以離開

鄭若驊特別強調,調解完全尊重當事人意願:「如果實在不願意調解,或者覺得不想再調解了,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離開調解。」她解釋說,這不會帶來任何負面影響,因為調解過程是保密的,所有內容都「不損害權利」(without prejudice)。「這讓大家可以很放開地去嘗試調解。如果成功當然很好,如果萬一試過不成功,雙方也至少有一個溝通的機會,可能把眼前的爭議縮小。」

調解有三類案件可受理 包含國與國爭議

鄭若驊重申,國際調解院受理的案件有3種類型:第一類是國與國之間的爭議;第二類是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國際投資爭議;第三類是國際商事爭議。她特別說明,即使是國與國之間的重大爭議,只要雙方同意,都可以利用國際調解院的調解服務。「唯一一個保留是,按照國際法的要求,不能涉及第三國的利益。如果涉及第三國利益,除非第三國同意,否則我們不受理。」

簽署國已增至41個,歡迎全球任何國家使用調解服務

鄭若驊介紹,目前國際調解院的簽署國已從去年成立時的33個增至41個,締約國由8個增至13個。但她強調,使用調解服務不限於簽署國:「我們歡迎全球任何其他國家的爭議,包括國與國之間、國家與投資者之間、或者企業之間的國際商事爭議。只要同意就可以來。」

她舉例說:「剛才我可以公開講的那個海事案件,涉及一家中國公司和一家新加坡公司,新加坡暫時還不是我們的簽署國,但我們仍然受理了這個案件。」鄭若驊透露,她此前曾到訪沙特阿拉伯進行推廣工作,許多成員國也在各自的外交場合主動推廣國際調解院。「我們希望做到一個全球調解生態圈。有爭議的時候,大家第一個就想到調解。」

編輯:游尘
關鍵詞:國際調解院鄭若驊流程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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