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平理
黃書店「一拳書館」去年6月違例舉辦棟篤笑興趣班,負責人龐一鳴及相關公司被控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前日被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成。「一拳書館」無牌經營屢犯不改,此次強詞奪理狡辯,「平地表演不屬『舞台表演』」,企圖推脫罪責,更以「凝聚社區、推廣文化」為借口求輕判,實在自欺欺人,不獲法庭接納。「一拳書館」長期掛羊頭賣狗肉,打着宣揚文化的幌子散播反中亂港思潮,如此死性不改的黃書店,應早日收檔,以免禍港殃民。
本案的核心爭議是「舞台表演」的定義。代表「一拳書館」辯方律師認為,在店內舉辦的棟篤笑是在平地進行,非傳統意義上高於地面的「舞台」,因此不屬於《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定義的「舞台表演」。
不過,主審法官指出,《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核心目標是規管舉辦活動的場所,讓出席人士得到安全的保障,如果過分狹義解讀條例會和目標背道而馳,所以不認同條例附表所寫的「舞台表演」,是必須要有舞台的表演。而參考終審法院案例,法官認為只要同樣能吸引公眾人士出席,有沒有舞台不會帶來性質上的改變,因此不能接納辯方的說法。
「一拳書館」劣跡斑斑,不僅無牌經營,更公然挑戰法治搞「軟對抗」。「一拳書館」先後因在讀書會提供清酒及舉辦西班牙語班,留下無牌賣酒及無牌辦學的定罪紀錄;舉辦反政府電影放映會、邀請反政府人士舉行新書分享會及簽名會,更滲入學校舉辦所謂「讀書會」,實質於校內宣揚抗爭訊息;今年3月「一拳書館」疑因售賣《黎智英傳》,龐一鳴和三名職員被指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罪名被捕,其後獲准保釋。
「一拳書館」披着「凝聚社區、推廣文化」的外衣,做着煽動反中亂港思潮、破壞香港和諧穩定的勾當,混淆視聽,顛倒是非。香港是法治之區,「一拳書館」視法律如無物,胡作非為,難逃法律制裁。
(來源:香港文匯報A13:港聞 2026/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