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為期6年的港澳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的試點計劃將於10月4日屆滿,現時有超過630人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證。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會向國家司法部爭取將計劃恒常化。有取得執業證的本地律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支持將計劃恒常化,指結合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的發展部署,以及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目標要求,同時,擁有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資格的律師,正是銜接兩地法律體系、促進區域規則對接的核心橋樑。
張國鈞表示,本港律師取得大灣區執業證後,到內地開展業務才是計劃重點。大灣區律師聯會去年底成立,上周在中山與各市的律師會舉行推介會,除了為新一批考生進行考試外,亦有50多間律師行在場對接,並考察3間中山的標杆企業,相信聯會日後會舉行更多同類活動,以便大灣區律師開展業務。
香港執業大律師、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容海恩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結合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的發展部署,以及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目標要求,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肩負「超級聯繫人」的獨特角色。
她認為,一眾同時擁有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資格的律師正是銜接兩地法律體系、促進區域規則對接的核心橋樑,既助力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響應「十五五」期間灣區高質量發展需求,也服務國家涉外法治與高水平對外開放,協助企業「走出去」,推動港澳專業人士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踐行「十五五」規劃中香港的角色定位。
首批獲證者冀適度降低執業門檻
作為計劃首批參與者,容海恩深切感受到計劃帶來的改變,支持將其恒常化,亦希望特區政府持續向內地司法部爭取,適度降低執業門檻,優化相關執業安排,讓更多港澳法律人才得以扎根大灣區、服務大灣區。
「6年試點已積累成熟的實踐經驗,無論是執業規模還是市場反饋,均證明計劃具備恒常化條件。將試點計劃恒常化,不僅能穩定業界預期、留住優質法律人才,更能充分釋放港澳法律專業力量,助力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推動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容海恩說。
倡優化考核內容及配套安排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譚雪欣支持計劃盡快恒常化,並優化考核內容及配套安排,如稅務、保險等。
她指出,計劃對國家發展大局具重要戰略意義。第一,促進三地規則銜接。香港律師熟悉普通法及國際規則,能夠在大灣區直接提供跨境法律服務,解決「一國、兩制、三法域」的制度差異問題,助力大灣區建設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第二,服務國家對外開放。香港律師擁有國際視野與雙語優勢,可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對接國際規則,同時吸引外資經香港進入大灣區,在跨境合規、爭議解決等領域擔當關鍵角色。第三,推動法治人才融合。計劃吸引港澳律師北上發展,與內地同行優勢互補,形成大灣區法律人才共同體,為國家儲備更多熟悉雙法系的涉外法律人才。第四,提供法治創新試驗田。三地律師在實踐中探索判決互認、證據銜接等機制,為國家完善涉外法治建設提供可複製的經驗。
可擔當兩地兩套法律體系橋樑
立法會議員范凱傑表示,自己作為首批大灣區律師,能夠親身參與這項具開創性的試點計劃,既是一份專業榮譽,更是一份時代責任。
他表示,這批大灣區律師,同時熟悉香港普通法與內地法律,能夠在兩套法律體系之間擔當橋樑。他在實務中體會到,很多跨境合同糾紛或投資爭議,客戶的困擾往往不在於法律條文本身,而是兩地法律思維和程序習慣的差異。
范凱傑解釋,大灣區律師可以將普通法以案例為中心的辦案邏輯,用內地客戶和司法機關容易理解的方式解說,同時也可以協助內地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對接國際通行的法律語言。這種雙向「翻譯」的過程,正是為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打造基礎,讓制度差異不成為障礙,反而成為優勢互補的契機。
他認為,大灣區律師試點計劃,本身就是一套人才孵化機制。不只是多了一張執業證書,亦是深度學習內地法律體系、國情政策的過程。這種經歷讓這批律師成為國家急需的涉外法治後備力量。在處理跨境數據流動、知識產權保護,甚至國際制裁合規等前沿問題時,既能堅守國家法律底線,又能運用國際話語體系據理力爭,維護中國企業和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從長遠看,這正是通過制度開放,為國家儲備一批「懂兩文、通三法」的實戰型法治人才,有助國家應對複雜國際法律爭議。
(來源:香港文匯報A04:要聞 2026/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