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張寶峰北京報道】日前,國務院公布《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對此,浙江師範大學邊疆研究院副院長王江分析指出,規定條文不長,但是分量很重。這是我國首部專門針對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行政法規,也是近年來涉外經濟法治建設的又一標誌性成果。它所回應的,是一個繞不開的現實命題:在全球產業鏈加速重構的今天,中國如何以制度之力守住安全底線、打開發展空間?
近幾年,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連環衝擊。新冠疫情暴露了零庫存模式的脆弱,俄烏衝突引發能源和糧食市場劇烈動盪,中東軍事衝突持續攪動國際油價。地緣政治的每一次脈搏跳動,都沿着供應鏈傳導為真實的經濟代價。面對這一局面,主要經濟體紛紛以立法築籬。
王江指出,我國雖已建立起以《國家安全法》《反外國制裁法》《對外關係法》為支柱的涉外法治框架,但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這一特定領域,長期缺少一部專門的行政法規提供系統化的制度供給。企業遭遇外國斷供時如何組織應急響應?關鍵原材料和核心技術的儲備體系如何建立?對外國歧視性限制措施依據什麼程序調查反制?這些問題過去分散於不同法律和政策文件中,缺乏統一整合。此次《規定》的出台,正是對這一制度缺口的有力填補。
談及這部法規解決的主要問題,王江認為,規定的制度設計圍繞三條主線展開。第一條主線是防,即構建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體系。第二條主線是強,即夯實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供應鏈安全的根本,在於關鍵環節不受制於人。第三條主線是反,即建立針對外部威脅的調查與反制機制。這也是《規定》最受關注的部分。三條主線合在一起,構成了防範、強基、反制的制度閉環。
每當中國出台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規,國際輿論中總有一些聲音試圖將其解讀為中國走向封閉的信號。對此,王江表示,真正損害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的,從來不是一國依法加強自身安全保障,而是以霸權邏輯強行切斷正常的國際分工與合作。《規定》的出台恰恰表明,中國有誠意繼續深化產業鏈領域的國際合作,也有能力和法律工具應對任何損害自身正當權益的行為。不惹事,也不怕事,這是一個負責任大國應有的姿態。
王江同時指出,《規定》確立了框架和原則,但許多具體工作仍有待配套制度來細化。關鍵領域清單如何科學界定?儲備體系的規模與品種如何確定?安全調查的程序、時限和救濟機制如何規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如何真正落地而不流於形式?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回答。
王江還強調,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既是大國博弈的前沿陣地,也是億萬企業日常經營的切身關切。一部好的法規,不在於措辭多麼鏗鏘,而在於它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管住風險、穩住預期。《規定》已經邁出了制度建設的重要一步,並告訴世界,中國不會被動挨打,也不會關門自守,而是選擇以法治的方式,在開放中求安全,在競爭中謀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