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佩瓊
行政長官李家超已要求所有政府部門動員投入香港五年規劃的工作,也委任了主責官員。過去,我國為適應改革開放,在國務院組織架構上進行了多次改革。特區政府宜參考當中經驗,改組調整架構。
內地機構改革對香港的啟示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到改革開放前,中央政府曾進行過多次機構改革。
1982年,中央開始第一次「國務院機構改革」。
1993年的機構改革提出重點是「轉變政府職能」,要求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範圍的職能切實還給企業;二是把配置資源的基礎性職能轉移給市場;三是把經濟活動中社會服務性和相當一部分監督性職能轉交給市場中介組織。
1998年的機構改革,在宏觀調控部門方面,將國家計委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在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方面,組建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將煤炭、冶金、機械等9個工業部改成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局(2000年全部撤銷);將國家科委更名為科技部,國家教委更名為教育部,組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土資源部。這次機構改革提出了機關行政編制要精簡50%的要求,是歷次機構改革人員精簡力度最大的一次。
2003年的機構改革,是在加入世貿組織的大背景之下進行,特別提出加強政府在「決策、執行、監督」互相協調的要求。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29個組成部門經過改革調整為28個,不再保留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其職能併入新組建的商務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展改革委」);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組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屬於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總的來說,改革加強了政府在宏觀調控及監管的角色,重視民生及人口問題。
2008年的機構改革,着力優化組織結構,規範機構設置,完善運行機制,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組織保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能源管理機構,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當年又提出探索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2022年中共二十大以後的機構改革,已不限於國務院。全國所有機構都進行改組,包括人大、政協、政府、事業單位等,從中央到地方都進行改組。為推動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中央在機構設置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優化、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可參考國家制定「五年規劃」的過程
國家「五年計劃」在改革過程中也邁向市場化發展,計劃指標也逐漸由約束性的硬指標走向設立預期性指標。「五年計劃」也改為「五年規劃」。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更訂下長遠目標,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根據發改委的介紹,國家「十四五」規劃的制訂分三個步驟:
第一步就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形成國家「十四五」規劃的基本思路。首先委託科研院所等就200多項重大課題進行研究,形成大概300份研究報告,再加上實地調研,以落實國家發展重大方向指標、重大工程政策及項目等。
第二步是搭建框架。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研究提出他們希望納入「十四五」規劃綱要的一些目標指標、重大工程項目政策等。
第三步就是要起草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在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以後,提交黨中央、國務院審議,最終提交給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參與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的,包括從中央到地方的各個政府部門、有關單位,也有知名高校、高端智庫等。
隨着前期編制起草、中期評估、後期總結的流程逐步確定,經過國務院深入審議,五年規劃的工作逐漸完善。
特區政府優化治理 適應時代轉變
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架構也進行過調整,包括實施了高官問責制。然而,公務員按章辦事的施政作風仍有待改善,尤其是內外形勢急速變化,特區政府亟需進一步提升治理效能,以適應時代轉變的需要。通過參考中央多年來的機構改革,以及過去的「五年規劃」的制定過程,特區政府需要結合有為政府與高效市場,因時制宜進行部門改革,劃清權責,把長遠規劃落實執行。
香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在國家「十五五」規劃中承擔重要責任,以科技創新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同時驅動自身經濟社會發展。進入由治及興新階段,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特區政府更需要團結協作,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改革創新,透過香港五年規劃實現突破;立法會及區議會要全面準確反映民情民意,更有水平地為改革施政、建設香港獻策。(續昨日,全文完。)
(來源:香港文匯報A16:香江載道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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