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若林
猶記得早一段時間,美國動不動就把「新聞自由」掛在嘴邊,攻擊香港打壓傳媒云云。結果日前美國總統特朗普倒是一馬當先,在全世界鏡頭面前公然恐嚇記者,威脅要其交出報道的消息來源,「不交人,就去坐監」(Give it up or go to jail)。這就是美國口中所謂「捍衛新聞自由」的真面目,事實上美國自己就絕不容許絕對的自由,更不會容忍「不聽話」的媒體,真要說到打壓傳媒,美國可以說是毫不手軟。
美打壓媒體毫不手軟
在中東戰事期間,一架美國F-15戰鬥機在伊朗境內墜毀,兩名機組人員失蹤,雖然一人不久後即獲救,但另一名機師卻一度下落不明,美國政府遂展開大型搜救行動,最終成功將其救出。這次搜救事件受到全球關注,幾乎所有媒體都有進行報道。
但在4月6日的白宮記者會上,特朗普吹噓完美軍的搜救行動後,便指出有「洩密者」向記者透露了美軍士兵在伊朗失蹤的消息,導致搜救行動變得更加困難。他還強調:「我們正全力追查這名洩密者……無論是誰,我們都可以查出來。我們還會找到發布有關消息的傳媒機構,告訴他們要為國家安全負責,不交人,就去坐監。」
這番說話可謂是對記者和傳媒的公然恐嚇。人們猶記得之前美國政客評論黎智英案時,是如何「義正詞嚴」,什麼「侵犯新聞自由」、「傳媒遭受打壓」等帽子信手拈來。但諷刺的是,如今特朗普又以國家安全為由,批評國內媒體的報道,更甚者,還在未經任何司法程序或審判的情況下,威脅說要送記者去坐牢。這樣的「美式新聞自由」,讓世人看清楚不過是霸權騙人的口號而已。
事實上,這也不是美國當局首次針對傳媒記者。就在今年3月,由特朗普親自任命的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主席布倫丹·卡爾(Brendan Carr),公開發文批評有媒體對伊朗戰事進行「負面」或「扭曲」報道,是散播「假新聞」,並警告相關媒體在執照更新前「修正」,否則就要面臨後果。特朗普也毫不意外地公開為FCC主席撐腰,更稱某些媒體「想讓我們輸掉戰爭」,暗示應以判國罪起訴;今年1月,FBI突擊搜查《華盛頓郵報》一名記者的住所,沒收其手機、電腦等設備,據悉背後原因只是因為這名記者在調查政府承包商的洩密事件;再遠至去年初,美聯社記者只因為在報道中使用了「墨西哥灣」(Gulf of Mexico)——這個特朗普不喜歡的字眼,就被禁止參與往後的所有白宮官方活動。
這些例子中,大部分記者甚至沒犯下任何明顯罪行,只因為其片言隻語得罪了特朗普或不符官方口脗,就遭到窮追猛打,釘牌、黑單、拘捕等等手段百出,只為求控制傳媒的一舉一動。試問,美國新聞何來自由一說?
沒資格對他人說三道四
而今次事件更令美國感到尷尬的是,確實有記者主動承認了自己率先報道美軍士兵失蹤,但這名記者據報卻與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關係密切,報道指其被視為內塔尼亞胡的「傳聲筒」,還被邀請過出任政府要職。如果事件果真是由這位「內塔尼亞胡傳聲筒」洩露,那麼特朗普還敢不敢要以色列「交人」,甚至將此人送進監獄?
特朗普政府已經親身向世人證明,美國的新聞沒有比較高尚、言論也沒有比較自由。即使在美國,維護國家利益仍然是所有媒體都要遵守的最高原則,任何人想透過抹黑攻擊干預香港司法,到頭來也不過是自暴其虛偽雙標的一面而已。更何況,黎智英是經三年審判、8萬頁文件等證據證明之下被定罪,罪無可恕,如果同樣的罪行發生在美國,特朗普以及美國的那些道貌岸然的政客們,還會認為應該「立即釋放」嗎?
事實再次說明,真正的「新聞自由」從來不存在於美國,只存在於美國政客干預他國內政的說詞當中。
(來源:大公報A12:評論 2026/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