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明德
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支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加強法治保障。研究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立法,既是落實國家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香港實現更好發展的重大機遇。對香港而言,「一國兩制」下制度優勢突出,但三地法律體系的差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流、物流、資金流的便捷流動。要破除障礙,暢通要素流動,必須從法律源頭入手,在職業資格互認、跨境數據流通、金融服務便利化、社會保障銜接等重點領域建立清晰、可預期的規則框架,進而鞏固提升香港國際競爭力,讓香港在融入及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更好發揮獨特優勢。
在金融服務便利化方面,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要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力,必須強化與大灣區的金融雙向聯通。然而,三地在金融產品互認、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標準對接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障礙。以深圳前海為例,前海正聯合香港推出深港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發展系列措施,支持金融服務科技企業出海、便利深港跨境雙向投融資。這些創新實踐,在試點階段可以依靠監管沙盒和政策支持,但若要長期推廣,仍需要明確的法律框架予以支撐。通過協同立法,可以在人民幣跨境使用、數字貨幣支付、綠色金融認證等領域建立統一的「灣區標準」,亦可創新監管沙盒機制,容許金融科技跨境測試。只有從法律層面打通堵點,金融活水才能真正澆灌實體經濟。
在社會保障銜接方面,隨著國家出台一系列便利政策,越來越多港人選擇北上創業、就業。人口流動帶來了社會保障的剛性需求,迫切需要加強制度銜接予以回應。京津冀和長三角地區在區域一體化發展中,曾通過協同立法,在異地就醫結算等社會保障領域實現規則統一。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跨境社保銜接,涉及不同法律制度與社會保障體系的對接,與京津冀、長三角的省際協同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理念——通過立法手段打破行政壁壘、實現規則對接——仍具重要參考價值。正基於此,建議以前海等地作為試點,探索將協同立法的理念運用於各類社會保障場景中,同時搭建統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實現社保數據實時交互共享,從根本上打通要素流動的制度性障礙。
從金融服務的雙向聯通,到社會保障的無縫銜接,每一項制度的完善、每一處細節的優化,都是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的具體體現,也為大灣區建立起更穩定、透明、可持續的制度環境。協同立法即能減少三地制度差異帶來的摩擦,亦能為創新試點提供長期保障。隨著試點經驗的積累與規則框架的完善,大灣區有望在要素流動、產業合作和民生保障等方面形成更高水平的一體化格局,提升整體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