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昨日刊發諮詢文件,就一系列旨在提升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的建議,包括優化同股不同權架構限制、放寬海外發行人來港上市門檻、允許所有公司以保密方式申請上市等,展開為期八周的市場諮詢。港交所改革創新,與時俱進,有助吸引更多公司來港上市,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投資機會,也是更好對接「十五五」規劃、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有力舉措。
港交所自2018年推行上市機制改革,首次引入「同股不同權」機制,成功吸引小米、美團、阿里巴巴等創新企業來港上市。到2023年,上市機制改革擴展至特專科技公司,為一大批包括生物科技在內的創新企業打通了來港上市的障礙。有關改革不僅有助推動香港去年重登新股IPO集資額全球第一寶座,優化了香港金融市場的結構,亦為香港創科發展注入強大動能。
如果說,當初的改革屬於摸着石頭過河,需要謹慎行事,那麼8年過去,港交所累積了不少經驗,推動改革的信心更強,底氣也更足。科技革命風起雲湧,市場生態圈改變良多,香港高質量創新公司增長數倍,港交所有必要及時檢討及優化機制,將改革推向縱深。特別是,當今世界變亂交織,香港作為全球資金避風港的角色更加凸顯。昨日,國家「十五五」規劃全文正式公布,「港澳專章」賦予香港更重要的定位、更大的發展機遇,包括提出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強化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功能等,在此重要時機,港交所推動改革可謂正當其時。
今次港交所改革諮詢的一個重點,是放寬同股不同權公司的上市門檻。將上市申請人需滿足市值不低於400億元的財務要求,降低一半至不低於200億元;將市值不低於100億元及最近一年盈利不低於10億元的要求,降低至市值不低於60億元及盈利不低於6億元。港交所亦建議提高同股不同權申請人的投票權比例,上限由現時的10比1擴大至20比1。這項改革具有針對性,確保高增長企業的創辦者以較低股份掌握公司控制權,避免公司營運及發展方向受到市場波動影響,提升來港上市的信心。
其他的改革建議還包括全面開放保密申請、允許合資格公司選擇特殊上市渠道、優化上市公司申請人擁有權延續性要求、強化「退回」機制等。事實上,有關改革不僅是香港優化上市機制的內在需要,也是大勢所趨。其他主要金融市場都在推動改革,有的已走在香港前面。以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為例,將同股不同權上市申請人的投票比例上限提高至50比1,遠高於港交所現行規定。香港需要因勢制宜,否則錯過機會窗口,令一些有意來港上市的企業轉向其他市場。
港交所的改革建議受到市場歡迎,認為在便利企業上市的同時,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選擇。當然,放寬上市門檻不等於放鬆監管標準。港交所方面強調,絕不允許低質量企業渾水摸魚,收到每份申請均會仔細閱讀,並與保薦人溝通,若發現申請文件不合規、不達標,港交所與證監會有權停止審批。過往的改革經驗亦證明,上市制度多元化與保障投資者利益並無矛盾,兩大目標可同時實現。
市場不停改變,香港需要識變應變求變。各界期待港交所緊盯其他競爭對手,定期檢討優化本港的監管制度。今次的改革諮詢屬於第一階段檢討,集中於首次公開發行和第二上市,下一階段將着眼於優化上市公司的持續監管,將適時公布第二階段諮詢建議。改革永不停步,這是香港推動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助力金融強國建設的必由之路。
(來源:大公報A6:要聞 2026/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