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會議。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修改稿、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修改稿、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修改稿和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劃綱要、計劃報告和計劃、預算報告和預算的決議草案等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主席團常務主席趙樂際主持會議。
會議應到167人,出席162人,缺席5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3月8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對各項草案進行了審議,分別提出了三個法律草案修改稿。主席團會議聽取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關於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關於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這三個審議結果的報告和三個法律草案修改稿,決定將三個法律草案修改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3月5日下午和6日下午,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政府工作報告。代表們充分肯定國務院過去一年的工作,普遍贊同報告提出的「十五五」時期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和今年政府工作的安排。審議中,代表們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國務院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政府工作報告進行了修改。主席團常務主席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和報告修改情況,建議批准政府工作報告,並代擬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鍾山向會議作了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國務院提出的「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符合《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的目標和要求,主要政策取向符合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符合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符合國家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總體可行。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
鍾山向會議作了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5年計劃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國務院提出的2026年計劃安排,符合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符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符合「十五五」規劃綱要目標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總體可行。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許宏才向會議作了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5年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國務院提出的2026年預算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符合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符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與年度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和宏觀調控總體要求相適應,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協調匹配,對存在的困難和挑戰作了認真分析,對做好工作作出相應安排,符合預算法規定,總體可行。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6年中央預算草案,同時批准2026年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財政經濟委員會的三個審查結果報告。
3月6日全天,各代表團認真審查了「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國務院根據代表們的審查意見,對綱要草案進行了修改。3月7日全天,各代表團認真審查了計劃報告和計劃草案、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國務院根據代表們的審查意見,分別對兩個報告進行了修改。主席團常務主席根據代表們的審查意見、綱要草案和報告修改情況和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建議批准「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計劃報告和計劃草案、預算報告和中央預算草案,並代擬了關於「十五五」規劃綱要、計劃報告和計劃、預算報告和預算的三個決議草案。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草案、關於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關於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主席團常務主席李鴻忠、王東明、肖捷、鄭建邦、丁仲禮、蔡達峰、何維、武維華、鐵凝、彭清華、張慶偉、洛桑江村、雪克來提·扎克爾、劉奇出席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