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就其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依法判處監禁2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2日)去信英國《每日電訊報》,指有關黎智英案判決的評論文章是錯誤和誤導,無疑是侮辱讀者智商。
鄧炳強表示,黎智英是中國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黎智英出生時即為中國公民,作為在中國香港特區犯罪的中國人,他在香港服刑非常合乎邏輯。
鄧炳強強調,香港不存在死刑,重申黎智英並非因政治信仰受審,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法院的判決和量刑理由完全公開予公眾查閲,詳細説明各方面的考慮,判決表明香港法治健全,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認為某些人可以免於承擔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提議,都等同於鼓吹違法特權,完全違背了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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