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12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韓國前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涉嫌積極參與前總統尹錫悅發動的緊急戒嚴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處李祥敏有期徒刑7年。李祥敏被指在2024年時任總統尹錫悅發動緊急戒嚴過程中,受尹錫悅之命下令針對特定持批評尹錫悅立場的媒體實施斷水以及斷電等措施。
法院在當天的判決中認為,尹錫悅發動緊急戒嚴構成法律規定的內亂罪成立條件,且李祥敏身為法律界業內人士出身並身居政府高位,理應意識到緊急戒嚴的違法性,但仍舊在接到相關指示後下令針對特定媒體機構實施斷電斷水措施。
此次宣判是繼2026年1月21日,韓國法院在前總理韓德洙涉緊急戒嚴案件中首次認定緊急戒嚴事件觸犯內亂罪後,韓國法院再次作出的相同判斷。韓國法院據此針對韓德洙作出23年有期徒刑的判罰。
緊急戒嚴事件是否應該被認定為韓國法律規定中的內亂罪是該系列案件關注的焦點。根據韓國法律規定,內亂罪一旦被認定,身負內亂頭目嫌疑的前總統尹錫悅很有可能將面臨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判決結果。韓國法院將於2月19日對尹錫悅發動緊急戒嚴涉嫌觸犯內亂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此前檢方已在結案庭審時要求法院判處尹錫悅死刑。
編輯:叁山
關鍵詞:韓國韓德洙尹錫悅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