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報道,亂港黑手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9日)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刑期與早前的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其餘8名被告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0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李家超表示,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清楚指出,黎智英是案中的主腦,他控制和利用《蘋果日報》荼毒社會,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黎智英李家超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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