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文洲
今日(2026年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依法宣判,判處其監禁20年。這一判決證據確鑿、程序公正、量刑有據,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尊嚴、守護香港安寧的正義裁決,完全符合法律精神與社會公義,筆者堅決擁護、全力支持。
如《大公報》評論表示:「這一判決,對無數期盼社會安定、法治回歸的香港市民而言,對大量因黑暴而受到嚴重傷害的無辜市民而言,這不僅是一場司法程序的終結,更是一次遲來的正義審判──這一天,香港等得太久了!」
黎智英案,從不是所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案件,而是徹頭徹尾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刑事案件。長期以來,他利用媒體平台散布歪理、煽動對立,公然勾結外部勢力,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肆意破壞社會秩序、踐踏法治底線、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其反中亂港行徑鐵證如山、人神共憤,對香港法治與社會穩定造成極其惡劣、極其深遠的破壞。其罪行昭然若揭,證據鏈完整嚴密,歷經156天公開聆訊、數千項證物與數十萬頁文件審查,法庭以嚴謹專業的司法程序,清晰區分合法批評與非法煽動、正當表達與危害國安的邊界,裁決客觀權威、不容置喙。
判決所認定的罪行,絕非所謂「言論自由」,而是以媒體為工具、長期勾結外部勢力,乞求外國制裁香港、阻止抑制中國,惡意煽動對立、撕裂社會、破壞秩序,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嚴重踐踏香港法治與市民福祉。其作為反中亂港首惡,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全程毫無悔意,依法重判,是罪有應得、罰當其罪。
這一判決,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堅定守護。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任何身份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更沒有所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可以成為勾結外敵、禍國亂港的擋箭牌。法庭清晰界定合法批評與違法煽動的邊界,嚴格依照香港國安法與普通法裁判,彰顯司法獨立、不受外部干預,擊碎一切抹黑與雙重標準,讓法治權威真正立得住、行得穩。
這一判決,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前提,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最大底氣。2019年黑暴亂象殷鑑不遠,黎智英之流理當外部勢力代理人,以亂牟利、以害邀功,妄圖把香港拖入動盪深淵。依法嚴懲首惡,就是向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穩定的勢力發出明確警示:國家安全不容侵犯,香港安寧不容破壞,任何勾外力、亂香港、害國家的行徑,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這一判決,是對香港市民根本利益的有力維護。穩定是香港的生命線,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黎智英的倒行逆施,傷害的是香港經濟民生、毀掉的是青年前途、撕裂的是社會共識。正義裁決不僅是對罪犯的懲處,更是對社會創傷的修復,為香港掃除亂源、掃清障礙,讓社會重回正軌,讓市民安心生活、安心發展,讓「一國兩制」下的香港重回繁榮安定的正道。
正義或許遲到,但永不缺席。黎智英案的依法判決,是歷史的定論、人民的選擇、法治的勝利。任何外部勢力的指手畫腳、政治操弄,都動搖不了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干涉不了香港特區的獨立司法,更阻擋不了香港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
本人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履職,堅定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堅定守護國家安全與香港穩定。法治昭彰,亂港必懲;正義在手,大局已定。我堅信,在法治護航之下,香港必將告別動盪陰霾,堅守「一國兩制」初心,重拾自信、聚力發展,邁向長治久安、繁榮興盛的光明未來。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常委、香港工商總會會長、北區撲滅罪行委員會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