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暫住全港各地臨時居所的宏福苑災民來說,盡快獲得長遠安居之所是最大的心願。特區政府急民所急,昨日公布透過「一戶一社工」上門問卷,全面、有序收集每戶業主的意見,同時提出多個安居方案供居民選擇,為政府下一步工作提供重要參考。各界期盼特區政府盡快整理有關建議並提出實實在在的安居方案,早日讓居民重歸正常生活。
宏福苑居民的家庭情況及財務狀況各異,對未來安居的設想也不盡相同,「原區安置、盡快上樓」則是最大公約數。政府提供的安居選擇可謂周全:想獲得現金的,按測量師學會估算,未補地價單位呎價6000元、已補地價8000元收購業權;想盡快「上樓」的,有今年9月入伙的九龍灣盛緻苑,還有明後年可入伙的東涌、將軍澳、元朗等地的新居屋可選;偏好「樓換樓」的,更可以直接換同價全新居屋,毋須補差價;想留原區的,也有頌雅路、廣福公園兩個選址,最快2033年入伙。
宏福苑「原址重建」方案今次也出現在政府問卷上,但列在最後一行,估計要到2035年或之後才能入伙。原因是程序漫長,先要收購全部業權,然後再清拆、重建,在目前的建設條件下,沒有10年時間難以成事。這個方案肯定是最不可取的。道理很簡單,人生有幾個10年?上了年紀的居民等不起,要養家的年輕人耗不起。更何況,原址是火災慘劇的發生地,不少居民的心理創傷並不是短時間內可以修復。媒體早前採訪時,好多街坊異口同聲地反對「原址重建」,因為不願重回故地觸景傷情。
法律界人士則指出,法律硬約束是「原址重建」方案的另一個大難題。大廈公契通常載有保險金使用、共同部分處置、重建程序及表決門檻等條款,屬業主之間的私法安排。拆卸重建往往需要極高比例業主同意,而事故造成傷亡後,部分業權可能進入遺產程序,繼承人確認、代表人委任、爭議處理都非常耗時間。只要有少數業權未能同步被收購,整個重建工程就難以推動。若將居民長遠安居的時間表押注於高度不確定的私法協商,結果很可能讓居民陷入「無了期」的等候。
退一步講,就算排除萬難實現了「原址重建」,重建後物業的市場接受度如何也是個大問號。重大事故帶來的心理陰影會影響物業估值、按揭審批、保險安排及二手市場流通,這是常識。對不少家庭來說,物業既是居所,也是重要投資。若重建物業長期被「標籤化」,業主未來出售或按揭都可能面對困境。感情用事要求「原址重建」而不考慮未來生活和物業的可持續性,不符合居民的長遠利益。
可見所謂「聯署要求原址重建」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可取,這只是極少數人的執念,並不是大多數居民的共識。也有個別並非宏福苑居民的人士大言炎炎「原址重建」最理想,甚至揚言「多建幾層」換得利益云云,自以為是什麼「妙計」。其實有關說法將「原址重建」的複雜問題簡單化,更無視大多數居民希望盡早上樓、結束「客居」生活的迫切願望,只會添煩添亂。
政府快速啟動安居諮詢是積極作為的體現,為大家帶來希望。在本月中下旬完成意見收集後,應盡快梳理分析,果斷捨棄不切實際的選項,聚焦大多數人認可的方案,進而優化原區安置的流程、細化「樓換樓」的單位匹配標準,讓大家盡早看到明確的上樓時間表。對特區政府來說,既要傾聽每位居民的意見,更要辨別主流民意,排除干擾,用最快速度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6/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