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或管有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至4個月。
海關人員昨日(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3名分別42歲、38歲和31歲抵港男旅客,在前兩者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4.5萬支和4.4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均約20萬元,應課稅值均約15萬元。而在31歲抵港男旅客攜帶的個人行李中,海關人員檢獲約58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2.6萬元,應課稅值約2萬元,以及2.7萬支另類吸煙產品及31部另類吸煙產品的器具,市值約8.1萬元。該3名旅客隨即被捕。
42歲及38歲旅客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各被判處監禁4個月,而31歲旅客則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被判處監禁3個月。
編輯:Fay
關鍵詞:私煙海關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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