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日前,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成功偵破「佟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
2024年4月,一條美方通報的中國籍人員佟某某涉嫌為毒販洗錢線索,引起了我國警方高度重視。為查明真相,公安部立即部署遼寧省公安廳開展核實工作。
經前期偵查,遼寧省公安廳依法以涉嫌非法經營(外匯)犯罪立案,並將案件移交給佟某某等人戶籍所在地瀋陽市公安機關依法繼續偵辦。
圍繞佟某某等人犯罪線索,瀋陽警方成立工作專班,克服線索碎片化、境外調查取證不便、中美法律體系差異等困難,開展多維度縝密偵查,迅速固定了重要證據。
2024年5月20日,瀋陽警方在湖北武漢將企圖潛逃出境的佟某某、陳某某當場抓獲。
案件偵辦過程中,瀋陽警方先後派出25個取證小組,前往16個省、43個市對佟某某、陳某某實施非法買賣外匯等行為開展落地核查。
2000餘名涉案人員、數百家公司的4.9萬個賬戶1056萬條交易記錄……面對如此龐大複雜的數據,工作專班抽絲剝繭,不斷完善證據鏈條,最終全面查清佟某某、陳某某等人非法買賣外匯等犯罪事實。
經查,2017年以來,佟某某等人在美國開設車行銷售汽車並為購車客戶提供人民幣和美元兌換服務,後期轉為專門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等犯罪活動。
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佟某某在美國主要採取「對敲」方式,指使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陳某某等人,利用在國內辦理的多張銀行卡,接收換匯轉賬。資金到賬後,佟某某在美國向換匯人或其親屬支付美元現金,收取1%—2%手續費。經審計,佟某某通過境內銀行卡實施非法買賣外匯金額合計1600餘萬元人民幣。
佟某某承認,其在美國經營車行期間,結識了墨西哥商人JC。JC獲知佟某某因給他人換匯需要美元現金,提出以美元現金向其購買虛擬貨幣。於是,佟某某指使陳某某通過多種渠道購買比特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後,賣給JC換取美元現金。
據佟某某供述,為JC換匯只佔其業務一部分。佟某某在美期間,主要為有大額換匯需求的留學生、商人,以及美國當地的一些賭客提供換匯服務。
警方介紹,據佟某某交代,其雖在美國從事換匯活動,但並不知曉JC等人提供的資金具體來源,各方掌握的現有證據不能確認佟某某明確知道上游資金性質。偵查工作中,警方同時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在大額現金存取、虛擬貨幣交易等方面規避美方監管,目前,已通過中美反洗錢合作溝通渠道反饋美方,並就在反洗錢領域加強執法合作達成共識。
2024年11月26日,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5年9月,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佟某某、陳某某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佟某某、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