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月15日宣布判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日(16日)致信《華爾街日報》,駁斥《華爾街日報》涉黎智英案社論。以下為全文:
致《華爾街日報》編輯部:
貴報12月15日社論《在黎智英案判決之後》又達到了滿紙荒唐言的新高度,把此次裁決污衊為「作秀審判」,再次把黎智英「謳歌」為「熱愛自由的媒體人」,輕描淡寫地把他勾結外國勢力行徑描述為不過是「試圖獲得支持」,卻絕口不提黎曾要求外國制裁中國,並公開宣稱「為美國而戰」。試問,貴報高層是否有膽量公開呼籲外國對美國實施制裁,聲稱為某外國而戰?面對長達150餘天的審庭過程和855頁的判決書,貴報仍堅稱「並無嚴肅的證據」。這樣的社論,才是「作秀社論」。
既然無法挑出司法程序上的毛病,貴報只好把黎智英的命運寄望於所謂「外交談判」,甚至費心寫好了今後的談話要點,公然呼籲美國、英國領導人對中國施壓,還大言不慚道「釋放黎智英對中國是恩惠」。呼籲以施壓手段釋放黎,既是在侮辱法治,也是在侮辱外交。貴報精心編排的「外交戲碼」不過是無視國際法與國家主權的痴心妄想,我們不吃這一套。法治從來不是討價還價的商品,國家安全底線更不容挑戰。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
2025年12月16日
編輯:Akira
關鍵詞:肥黎罪成黎智英外交公署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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