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系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以及涉嫌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案,審訊歷時156天,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的合議庭裁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見記者時表示,該起案件整個審訊歷時156天,當中52天涉及第一被告的自辯。在此期間,警方處理多達2222項證據,審訊文件資料超過8萬頁。在司法機構每次審訊時,安排超過400個座位,供公眾人士、中外媒體旁聽審訊。另外,在14名主要控方證人中,有5名從犯證人及1名特赦證人都有在庭上作證。
大文整理一圖,帶你了解黎智英案件中公開透明的審訊過程。
編輯:Akira
關鍵詞:黎智英蘋果日報國安法審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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