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欣欣 哈爾濱報道)南航黑龍江分公司消息,根據外交部近期發布的出行提醒,為協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現就涉及南航日本航線客票特殊處理的通知如下:
一、適用客票: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購買或換開的南航784開頭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的日本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或使用CZ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二、變更及退票規則:航班起飛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內按以下規則辦理退改手續:
(一)客票變更: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在客票有效期內申請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其他事項,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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