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於2019年接獲報案,指一家曾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涉嫌在市場籌集資金後,未將所得款項用於公司營運,且公司管理層被懷疑非法挪用資金。經深入調查及資金流向分析後,警方以「洗黑錢罪」拘捕一名44歲本地男子,該男子為涉案公司的財務總監,涉案金額高達港幣50億元。被告其後被裁定罪成,並於今日(22日)被判處監禁7年及8個月。
警方今日(22日)講述案情指,這宗洗黑錢案件,源自2015年發生的上市公司集資欺詐案。當時一間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相關公司,透過公開招股及發行可換股債券,在市場上籌集約38億港元資金;當時公司聲稱籌集所得資金的營運用途,包括興建新醫院、醫療中心及擴展物流業務,但至2016年年底,公司因審計報告異常暫停股份聯交所買賣交易。2019年初,公司更被入稟清盤;同年,警方接獲近100名投資者報案,指出公司賬目有異常情況,可能涉及管理層非法挪用公司資金。其後,商罪科經調查發現,有關上市公司所籌集的38億元資金,未有用於公告及發售文件所聲稱的公司營運用途,並將資金轉移至多個由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銀行戶口。警方相信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欺詐手段透過集資獲得投資者資金,並且非法挪用有關資金。警方遂採取行動拘捕多名涉案人士,包括今日被判刑的45歲男被告。
就被告而言,警方經過資金流向分析,發現集資所得的38億元資金中,有大部分轉移至兩個可疑戶口;其中一個戶口,為被告作為唯一董事及股東的一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於香港開立的銀行戶口;另一個戶口,為被告名下的香港銀行戶口。警方分析發現,由201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利用上述兩個由其控制的銀行戶口,清洗高達50億港元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表示,警方尊重法庭對被告作出一個具有阻嚇性的判刑,相信判刑能夠有效向社會大眾,特別是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財務專業人士,發出一個清晰訊息,切勿非法挪用公司資金或利用財務知識欺詐投資者,甚至進行洗黑錢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