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9月19日刊憲後,香港海關派員加強巡查全港多區的香煙零售點,包括報攤和雜貨店等,並向商戶介紹私煙相關法例的最新修訂,當中包括:
- 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須證明已課稅,否則將被推定為私煙;
- 私煙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 把有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加強海關對打擊私煙活動的調查及執法權力,包括向法庭申請沒收犯罪得益的權力及判處更高刑罰。
香港海關提醒零售商切勿售賣來歷不明的香煙,對來貨價低於煙草稅的香煙,必須提高警覺,以避免刑事責任。香港海關只要有合理懷疑所出售的香煙為未完稅,定必果斷執法。
零售商和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香港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 +852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編輯:長安
關鍵詞:海關大文號香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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