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於上周五(9月12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中華企業家協會於19日邀請了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詳解立法成果,並深入探討多項與國家發展及香港機遇密切相關的議題,包括《仲裁法》修訂對香港仲裁業的突破性利好、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創新舉措等。
楊偉誠主席及周振基創會主席首先代表中華企協仝人感謝李慧琼的蒞臨,李慧琼表示,今次會議通過6條法例,包括原子能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國家公園法、法治宣傳教育法、仲裁法和食品安全法。
李慧琼續指,本次《仲裁法》修訂成亮點,為香港仲裁業帶來重大機遇。中央一直以來都非常支持香港的法律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國家十四五規劃更賦予了香港「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的任務,現時內地一些法院在涉外調解案件中會將部分案件交由香港調解機構處理。而本次在仲裁方面,新修訂的《仲裁法》規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需要,可以允許境外仲裁機構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區域內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業務機構,開展涉外仲裁活動」 。以及第八十七條指出「鼓勵涉外仲裁當事人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特別行政區)的仲裁機構、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特別行政區)作為仲裁地進行仲裁」,這些條款意義深遠。香港仲裁機構迎來機遇,香港仲裁機構可依法進入內地自貿區(如南沙、前海)設立業務機構,開展涉外仲裁。我們國家的仲裁機構也可「走出去」開展仲裁業務,相信可提升大灣區仲裁國際化水準。
本次常委會中,《法治宣傳教育法》亦與香港息息相關。其中十四條中明確「國家加強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增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製秩序的意識」。李慧琼提到,近年來,特區政府律政司開展了多項工作活動向香港市民宣傳法治教育,未來將會貫徹落實《法治宣傳教育法》的精神,不斷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中華企業家協會主席楊偉誠、創會主席周振基,前主席譚國翹、鄒燦林,第三副主席李子樹,理事麥子良、梁樹賢、吳鎮國、余意生、陳為光、鄭敬凱等會員和李慧琼進行熱烈交流和深入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