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記者 龔學鳴)高院原訟庭8月20日繼續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控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開始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時指出,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鼓勵陳梓華和「重光團隊」(SWHK)繼續游說外國政府實施制裁,指黎並非可信的證人,庭上作供時屢次出爾反爾。控方指黎智英堅定不移支持請求制裁的「串謀協議」,及鼓勵共謀者繼續實踐「國際游說四步曲」。
控方在陳詞中指出,黎智英在庭上聲稱自己不知道「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和SWHK。但黎智英透過《蘋果日報》及其Twitter發文支持IPAC,必然清楚知道SWHK與IPAC有所關連,對於IPAC提倡的制裁,他亦表示支持。黎智英在社交平台多次認同「攬炒巴」劉祖迪的行為,並且希望透過國際社會施壓,迫使中央政府妥協。
控方指出,黎智英在庭上的證詞既前後不一又謬誤百出(inconsistency and fallacy),法庭不應接納。
支持IPAC 與「重光團隊」有聯繫
控方以書面形式列舉20個例子,證明黎智英「作假口供」。其中包括:黎先稱其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與《蘋果》無關,但控方展示相關通訊紀錄,顯示黎指示《蘋果日報》高層協助發布《Live Chat》後,黎承認《蘋果》參與製作節目;《蘋果》為袁弓夷製作影片,請求美國「駐軍」香港,黎聲稱自己沒有牽涉製作,也沒有看過影片,其後控方展示黎與袁弓夷、袁彌明的通訊紀錄,紀錄顯示,黎多次監察、協調及鼓勵《蘋果》進一步製作影片。
控方再舉例稱,黎智英自辯稱不關心初選,惟黎與李兆富的溝通信息證明他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另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在2020年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離港赴美時,指其女兒Jade在美產女,他急不及待赴美探望孫女,但黎智英向助手Mark Simon所傳的訊息則透露他計劃赴美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美國官員會面,他希望其女兒能在數天內產子,讓他拿到孫女出世紙後令其赴美申請合法化,並可確定他赴美會見美國官員的日期。控方質疑黎申請赴美的主因是他明知道《香港國安法》快將降臨,仍希望赴美向美國官員進行游說,為離港赴美而向法庭說謊。
控方另指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下屬利用工作平台Slack溝通,建立「港蘋online對話」、「港蘋報紙對話」、「港蘋online news對話」、「香港蘋果主管」、「港蘋online中層」等頻道,質疑辯方提供的《蘋果》內部通訊平台記錄不完整、不準確、不可信,辯方不能向法庭說明如何取得有關紀錄,呈堂的紀錄亦刪除了一些頻道及對話內容。控方請求法庭不要考慮有關紀錄。
陳梓華早前供稱,黎智英曾於台灣會面中提到國際游說的四個步驟,最終目的是影響外國政府的對華政策,推動制裁。控方引述黎承認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至少進行了行動的第一和第二步,繼續游說國際社會向中央政府施壓,以維持「反修例的士氣」。控方表示,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是整場密謀的主腦,推動「攬炒巴」和「SWHK」等進行國際游說行動。
助手曾指會爭取美國採取行動
控方指,黎智英曾明確提及,到美國會面是接觸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高級官員,而黎智英也知道美國重視其行動。黎智英被拘捕後,Mark Simon曾說,會想辦法爭取美國採取行動。控方亦引述裴倫德提及,黎智英被拘捕的話,有機會失去同美國政府的聯繫。控方強調,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鼓勵其他同謀進行國際游說,例如他於2020年5月向陳梓華發送訊息,提到「我們都不要擔心人身安全……準備好戰鬥到最後」。當黎、陳二人於壹傳媒大樓會面時,陳一度表達希望退後,黎則認為香港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表明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外國制裁」,希望陳和其他SWHK成員繼續推動文宣和國際線、支持「初選」。
辯方結案陳詞 官斥辯護邏輯「不着邊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辯方昨日下午開始結案陳詞。辯方在法官詢問下承認,從控方提出的161篇《蘋果日報》文章中,挑選了對己方有利的三篇文章進行辯護,其辯護邏輯被法官直指「不着邊際(pointless)」。
辯方以大段演說開始陳詞,指支持言論自由、支持人權、反對警暴、不熱愛政府或國家等「不是錯」,而試圖改變政府政策亦非犯罪。法官聽畢指出,控方的控罪內容是黎智英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香港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等敵對行動,與辯方所陳述的原則並無關係,即使不熱愛政府或國家,但採取犯罪行為即屬錯誤。
控方早前向法庭提出161篇《蘋果日報》文章,作為煽動刊物的例子。辯方在陳詞中以其中一篇文章舉例,認為其性質只屬新聞報道,並非具有煽動意圖。法官指出,控方提出161篇煽動刊物的內容,辯方質疑其中一篇文章,不同內容之間自然有分激進與溫和,「如果161篇與該篇相同,當然是控方有問題,但目前似乎沒有。」
隨後,辯方在法官詢問下承認,「並非所有文章都像這一篇文章。」而辯方在陳詞中挑選這些文章是因為它們「更容易支持我方的觀點(easier to make my point)」。
辯方又以另外兩篇文章舉例,被法官稱其做法「不着邊際」。法官指出,控方已經承認這些是挑選過的文章,而法庭毋須認同控方提交的161篇文章全部屬於煽動刊物。辯方僅回應稱,對於161篇文章都可以作出解釋,但沒有進一步進行辯護。
辯方又指,案發期間《蘋果》共發布約四萬多篇新聞或評論文章,其中161篇文章被控方指控為煽動刊物,即僅佔0.39%。法官指出,辯方引用的數字錯誤,控方提出161篇文章作為煽動刊物的例子,並不表示其他文章都不涉及煽動,而控罪內容亦與數目無關,不需要證明煽動文章超過某個特定數字,希望辯方不要玩「數字遊戲」。
法官重申,法庭會考慮整體證據,不限於161篇文章,亦包括社交平台帖文、「Live Chat」節目等,着辯方團隊提供質疑煽動刊物內容的相關文件供法官查閱。辯方承認準備不周。
避談關鍵問題 黎智英:「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
黎智英案控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詞。控方指,黎智英在本案中的證詞前後矛盾、謬誤百出。
翻查資料,黎早前出庭自辯時頻頻「失憶」,多個關鍵問題都以「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來回應。
早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主筆楊清奇作供時,曾提到黎智英為人強勢,十分堅持己見,若是他重視的新聞,下屬基本上都要跟從指示行事。楊清奇更謂《蘋果日報》的編採是「鳥籠自主」,編採人員唯有在黎智英制定的「鳥籠」內才有編採自由。
《蘋果》編採是「鳥籠自主」
惟黎智英自辯時卻聲稱自己在案發前或案發期間,都只是對下屬「提出建議」,而不是直接「下命令」。法庭證供顯示,陳方安生會見美國前副總統彭斯,以及對所謂「一人一信救香港」呼籲外國制裁的新聞,黎智英都曾表示要「做大」,但黎卻說,將相關信息轉發給陳沛敏後,最後是陳沛敏決定頭版的內容。
2019年7月黎和彭斯會面,黎在庭上稱不知道由誰安排,只知道是其助手Mark Simon安排行程。黎在同年10月和美國眾議院時任議長佩洛西見面,黎又向法庭表示認識佩洛西的不是自己,而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他更加不記得會面期間談論過什麼。
更有甚者,對於積極推動制裁行動的日本前國會議員菅野志櫻里和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黎智英同樣是一句「不認識」回應,又表示從沒要求這些人對中國和香港特區採取行動;至於曾着黎智英為其刊登文章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黎智英則表示從未聽聞對方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這個反華組織的成員。
(來源:大公報A5:要聞 202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