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懲教署今日(22日)回應傳媒查詢表示,今早有一名並非在相關在囚人士登記探訪名單上的訪客企圖進行探訪,遂依法拒絕是次探訪。根據既定機制,探訪者必須是在囚人士探訪名單上的申報訪客。
懲教署表示,自《2025年監獄(修訂)規則》上周五生效至今,從未引用《監獄規則》第48條禁止任何人士進行探訪,亦未曾就任何探訪施加限制或條件。
編輯:言淡
關鍵詞:懲教署 探訪者監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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