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記者 賴振雄)醫院管理局昨日公布,由下周四(7月3日)起,將進一步優化藥物配發安排,主要用於緩解偶發性不適症狀指定藥物,包括通便藥、化痰劑、去瘀膏或止痛藥膏等,如獲處方為「有需要時服用」,病人只會獲配發最多八個星期的藥物數量。
醫管局表示,新安排有助減少藥物浪費,更有效運用藥物資源。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加快建構社區藥房,方便覆診人士就醫取藥。
醫管局早前已推出第一階段配發藥物新措施,求診人士每次最多配發24個星期的藥物,如獲處方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會安排分期覆配,今次屬第二階段措施,有關指定「有需要時服用」藥物,主要用於緩解偶發性不適症狀。
涵蓋14款藥物 定期檢討
根據醫管局公布的藥物名單,涉及的藥物類別,分為口服、皮膚外用、其他外用,合共三類,當中牽涉八種類藥物,包括:中和胃酸藥、通便藥、化痰劑、去瘀膏、止痛藥膏、止癢膏、痔瘡膏和人工淚液,涵蓋14款藥物。
舉例名單上一款25克裝痔瘡膏,翻查市面某連鎖藥房網頁,售價64元;另一款人工淚液(即滋潤眼藥水),10毫升瓶售價98元。醫管局表示,藥物名單將會定期檢討並按需要更新,市民可以瀏覽醫管局網站,了解配發藥物新措施的最新詳情。
減少病人囤積浪費藥物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指出,現時不少病人家中可能會囤積藥物,當中以「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為主,新措施之下的指定藥物,主要是較容易出現過剩而浪費的藥物種類,期望新安排有助進一步減少藥物浪費,更有效運用藥物資源。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議員陳凱欣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支持醫管局優化藥物配發安排,因部分市民到政府分科診所時定期覆診時,經常向醫生提出,處方紓緩不適的藥物用於「看門口」,但一般未能用盡,造成浪費,她相信,醫生會根據專業判斷,為病人處方適量的藥物,呼籲市民毋須過分擔心。
政府計劃明年底起分階段推展社區藥房計劃,今年第四季開展招標工作。陳凱欣認為,因應藥物配發新安排,政府必須加快建構社區藥房,方便覆診人士就醫取藥。
第一層藥物審批 低風險藥物先行
衞生署將於明年底前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並由明年開始,分階段推行第一層審批新藥的註冊機制。衞生署助理署長陳詩濤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以往藥物進入香港市場前,須先通過外國藥監機構的審批,最快需時9個月至超過1年,未來則可省卻這些時間。他稱該署會就審批時間制訂目標,期望有一定競爭性,不會較其他地方慢,預料可以吸引到藥械企業來港。
望達至「好藥港用」
陳詩濤稱,第一層審批機制將分四階段推行,先審評一些較簡單及低風險的藥物,例如止痛藥、血壓藥、糖尿藥等已註冊藥物的延伸應用;第二階段涉及成分和結構會較為複雜,例如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第三階段會涵蓋一些非首創的新藥和先進療法產品;期望於2030年擴展至所有的創新藥物。
他表示,第一層審批機制是由本港自主審批一些在全球仍未批核的藥物,透過參考藥物臨床數據及科學審評,加快新藥的臨床應用,長遠發展成為國際權威藥械監管機構,達至「好藥港用」的效果,鞏固香港成為醫療創新樞紐。
(來源:大公報A9:港聞 202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