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伍軒沛)在香港經營41年的連鎖麵包店大班麵包西餅昨日突然全線結業,全港分店及位於新蒲崗工廈的總部昨早貼出告示,稱公司近期受到「難以預計且不可抗拒衝擊」,「迫於無奈」宣布即日起停業。工聯會表示,昨日已接獲約200名大班員工求助,主要遭拖欠上月及本月的薪金、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等,涉款約3500萬元。
有經濟學者分析,大班的經營手法過於傳統,自冰皮月餅一炮而紅後,鮮有成功的創新產品,亦沒有副品牌擴張客源,最終難以應對時代挑戰,結業收場。
大班位於新蒲崗的總部昨日早上仍有員工如常上班,惟發現「拍卡」未能進入辦公室,工場也已關上門,門市都已全線拉閘。大班近日盛傳財困,多間分店接連被業主追租,今年以來被追討欠款總額近300萬元,包括香港仔分店前日被業主入稟法院指自5月開始拖欠費用,追討約31.7萬元。其位於港鐵彩虹站、大圍站、黃埔站內的分店於星期日(22日)已落閘及清空貨架。
街坊:平日很少吃大班其他產品
大班麵包西餅在1984年開業,由從事糕點行業多年的郭鴻鈞創立。公司在1989年首創「冰皮月餅」一炮而紅,成為多年來的王牌產品。郭鴻鈞家族在2021年退出,公司易手予鴻和集團主席廖志強,但生意入不敷支。
大班於高峰期有逾30間分店,但昨日官方網站顯示,全港僅剩12間分店。今年初大班遭前創辦人家族入稟追討合約糾紛;3月時被積金局指未為約220名員工繳交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涉款總額約43萬元。資料顯示,廖志強及其家人以公司名義,於1999年以1530萬元購入的中半山世紀大廈物業,去年11月在未清還按揭貸款下,抵押給兩間財務公司進行「二按」及「三按」借貸。
在北角的大班分店,街坊梁太駐足店前看了一會結業告示後說,「是有點可惜的,但近年除了中秋節可能會吃大班的冰皮月餅,平日真的很少吃他們的其他產品,主要因為想不起來有什麼可吃的。」她一邊從手上的袋中拿出兩款其他牌子的麵包,一邊說別家的麵包店不斷出新品,黑糖麵包、一口巧克力包仔等,都吸引消費者嘗新。
一代品牌結業,經濟學者袁偉基分析認為是企業欠缺成功的創新產品,「在現今,成功的公司想要頂住各方來的壓力,求新求變是必須的。」他指大班的經營模式很傳統,主要的擴張模式在實體店,對新產品缺乏推銷,即便有創新產品,亦難以成功為人所知,最著名的就是冰皮月餅,「但後來幾乎所有大品牌都相繼推出冰皮月餅,靠吃老本,自然不行。」他指不少大企業開創副品牌,開拓新市場,擴大消費群,而近年結業的品牌,例如海皇粥店及大班,倚賴單一的市場運營。
業界:損失內地市場 盈利來源單一
袁偉基稱,消費者的要求越來越高,國際及內地的新品牌不斷進駐香港,本地店舖難免承受巨大壓力,若沒有辦法求新求變,難以存活,只能被淘汰,「不能一味地呻市民北上消費或政府支援不足,而是要自我反省,如何推出具有競爭力的產品,並成功宣傳,這才是本地品牌殺出血路的法子。」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稱,相信大班西餅結業涉及很多因素,包括損失佔生意額七成的內地市場,加上生意盈利來源單一、集中,估計冰皮月餅佔盈利八成以上,本地冰皮月餅競爭越趨激烈,而大班欠缺創新產品,自然令生意變差。
大班涉欠薪3500萬 餅卡恐變廢紙
大班麵包西餅昨日突然全線結業,有員工收到公司發出的結業通知,指所有僱傭合約即日停止。工聯會表示接獲約200員工求助,涉及拖欠款額約3500萬元,主要被拖欠上月及本月的薪金、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等,預料數字會進一步上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勞工處截至昨日中午,接獲82名員工求助,涉及約1000萬元。消費者委員會表示,昨日截至下午5時,接獲3宗有關大班結業個案,涉款共約2350元。
「結業當然是很不開心,5月、6月也未支薪,還有津貼和加班費,全部也未出,公司營業狀況不太好,但我們同事盡心盡力,每天上班希望可以救回公司,豈料也要結業。」在大班工作了22年的李小姐,昨日下午與十多名員工到勞工處東港島區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說到突然失業,飲泣落淚。她說,在銅鑼灣分店工作,店內共有6名員工都是老員工,也對前路感到擔憂,「我們年紀大了,之後再找工作不容易。」
員工質疑突調走店舖現金
林先生在大班總務部工作了5年,被拖欠一個半月薪金約7萬多元。他指公司拖欠各承辦商及材料供應商超過300萬元,公司負責人於6月11日表明不會關閉公司,不會欠員工一毫子,但前晚突然把所有店舖的現金運送回新蒲崗寫字樓,然後所有負責人全部失聯,昨日凌晨1時向員工發出結業通知,他形容是「海皇粥店翻版」。他質疑公司營業收益去向不明,要求公司負責人盡快簽署無力償還書。
工聯會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秘書長葉柳青表示,截至昨日接獲約200名大班員工求助,涉款約3500萬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認為,海皇粥店、大班等大型企業接連結業,擔心經濟、就業情況不理想,希望政府推出政策支援中小企,呼籲業主減租,共渡時艱。
消委會提醍,購買餅卡及月餅券均屬預繳式消費,消費者應留意商戶的營業狀況衡量風險,並妥善保存收據等交易資料,作為日後跟進或追究的憑據。
(來源:大公報A10:港聞 202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