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元朗喜業街上月有一名24歲青年疑遭人亂刀斬死街頭,同行28歲男子亦受傷,警方至今拘捕13人,先後多人提堂。警方2月15日就案件在青山拘捕一名18歲男子及25歲男子涉嫌謀殺、傷人、販運危險藥物;以及一名26歲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協助罪犯。3人今日(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3日,被告還押候訊。
事發於1月22日清晨5時許,一名24歲姓陳男子與28歲姓鄭男子及兩名女友人,在喜業街一樓上吧消遣離開工廈時,4輛車駛至,多名刀手跳出,向陳和鄭追斬,其中陳身中多刀,重傷送院不治,鄭亦受刀傷送院。
被告依次為25歲無業男子李俊華、18歲無業男子范揚笙和26歲送貨員吳子豪。
李俊華及范揚笙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李、范2人於2025年1月22日,與黃子逸、邱樹高、馮智謙、黎耀恆及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在香港新界元朗喜業街2-6號喜業工廠大廈外,謀殺男子陳昆霖;及意圖使男子鄭榮申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鄭。
李俊華、范揚笙、吳子豪另同被控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指他們於2025年2月15日在屯門樺景閣某單位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604包可再封膠袋內載有疑似甲基苯丙胺,168枚電子煙內載有疑似液體依托咪酯。
吳子豪另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2月15日,在屯門樺景閣某單位當男子李俊華及男子范揚笙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而他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提供往所予上述男子李俊華及男子范揚笙以匿藏,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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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舒城
關鍵詞:元朗命案謀殺販毒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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