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局建議修訂《房屋條例》,旨在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行為。房屋局提出的多項措施,彰顯了特區政府在保障公共資源合理分配方面的決心和魄力,提升執法阻嚇力和調查效率,以利善用公屋資源 。房屋局更應完善執行指引、做好宣傳,確保新措施順利執行。
據統計,截至2024年9月底,共有超過21萬宗公屋申請等待處理,其中包括約12.2萬宗一般公屋申請和約9.1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在龐大需求面前,任何對公屋資源的濫用都是對其他輪候者的不公平,也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打擊濫用公屋,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全社會的共同期望。
房屋局此次提出的多項措施,包括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賦權獲授權人員檢查嫌疑人的個人資料、延長對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是對現有打擊濫用公屋機制的有力補充。
首先,將嚴重濫用公屋單位行為刑事化,違者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提升了法律的阻嚇力。過去,一些嚴重濫用公屋的個案往往以收回單位了事,無法對違規者作出有效懲罰,違法代價不高,濫用公屋屢禁不絕。通過修例將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後,違規者要付出較高法律代價,相信能有效遏制濫用公屋惡化。
其次,賦權房屋署職員在有合理理由時檢查嫌疑人身份,將提高房屋署調查濫用公屋的效率。過去由於房屋署職員缺乏相應權力,面對個別不合作的租戶時,難以取得有效證據,導致調查工作受阻。修例賦權將使房屋署職員在調查時更順暢獲取所需資訊,加速調查進程,提升打擊濫用公屋行為的成效。
再次,延長對虛假陳述或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將確保特區政府在調查濫用公屋行為時具有更大的靈活性。過去,由於檢控時效的限制,一些違規行為在發現時已經超過了檢控期限,導致政府無法對其進行法律追究。延長檢控時效,政府更有充足時間搜證、檢控,追究濫用公屋的行為。
房屋局爭取於今年4月將修例提案提交至立法會審議,若能在今年內通過,將於明年中實施。在實施新措施的時候,需要考慮一些實際操作的問題。如何界定何為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如何確保前線職員在執行任務時能夠準確判斷?例如,對於在家中打麻將、做手工、幫人補習等行為,如何界定其是否屬於商業用途以獲得金錢利益?對此,房屋局表示將秉持情理兼顧的原則進行界定,以避免租戶因無心之失而誤墮法網。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局應進一步完善執行指引,以便前線職員在執行時能夠有章可循;同時應加強對前線職員的培訓,提高執法能力。
期待相關措施早日實施,取得成效,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共同維護公屋資源公平合理分配、使用。
(來源:香港文匯報A06:要聞 2025/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