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古倬勳、葉浩源)香港僭建問題存在已久,不少舊區普遍存在天台屋、簷篷等僭建問題,嚴重威脅公眾安全。現時本港未有遵辦的清拆令約有36000張,當中逾五成屬大型僭建物,盡快清拆迫在眉睫。
大公報記者近日走訪了深水埗及葵涌等舊區,發現普遍存在僭建天台屋情況,甚至僭建兩層天台屋,非常誇張。有天台屋因年久失修,牆崩灰裂,已嚴重影響樓宇結構。有天台屋業主表示,當年用2萬元搭建,現在花20多萬元清拆,得不償失,支持加重罰則打擊僭建。也有年逾八旬老業主指,當年買入單位時,不知單位內有僭建,20多年後始知要拆,形容是最痛的僭建。有地產代理表示業界對買賣樓宇有明確指引,交易前會查清物業有否僭建,不擔心會觸犯法例。
葵涌和深水埗區內舊樓林立,在葵涌屏富徑、屏麗徑的名德大樓、名堂大樓、名賢大樓及葵豐樓,樓齡逾50年,物業天台都搭滿了僭建的天台屋。這些天台屋大都以磚和混凝土及可致癌的石棉瓦簷篷搭建,大部分已殘破不堪,有天台屋甚至出現牆崩情況,隱患不容忽視。
「當年搭建呢間天台屋才花2萬元,但清拆就花了20多萬元,真是得不償失。」住在八樓一個單位的71歲朱先生,站在名德大樓的天台,對大公報記者表示,單位是父親幾十年前,連同天台業權一併買入,他由少年住到現在。當年(約30年前)見周圍都在搭建天台屋,於是花了2萬元,在單位樓上搭建了該間天台屋。
僭建漏水 由天台滲到6樓
至前幾年,父親突然收到法庭的清拆令,明白到僭建的危害,匆匆找了工程公司花了20多萬元拆了天台屋。朱先生表示,為了樓宇和大眾安全,明白僭建不對,雖然花了不少錢,但無悔無怨。
朱先生表示,當年大樓的天台業權與樓下對應的單位是分開的,當年搭建天台屋時,大業主曾提出回購天台屋,但遭其父拒絕,「如果當年將天台屋賣給對方,90多歲的父親就不會被告上法庭,需要花大錢清拆天台屋」,他後悔說道。
他表示,由於部分天台的業權幾經買賣轉手,令屋宇署難以及時找到業主,令僭建問題遺留至今,加上大樓長期缺乏維修保養,出現不少問題。去年初,就有天台僭建及水管漏水,由天台一直滲到6、7樓,令樓下單位天花出現大面積剝落和滲漏,住戶和業主飽受困擾,事件擾攘多時,始獲解決。而有關的天台屋和其他僭建物至今仍未清拆。
在名德大樓天台,現時有5間天台屋仍未清拆。大公報記者所見天台上,各種電線、喉管錯綜覆雜,非常凌亂,到處是被棄置的摺梯、摺枱等雜物。其中兩間天台屋貼有屋宇署通知,指派員上門驗樓不果,通知戶主聯絡屋宇署再安排驗樓事宜。
負荷過重 橫樑天花現斷裂
在天台對下的八樓走廊,可能因此前長期滲漏加上天台負荷過重,出現橫樑及天花斷裂、批蕩脫落,鋼筋外露生鏽的現象,有的牆壁更出現嚴重開裂,直向下伸延,樓宇結構安全成疑。
朱先生指幾年前法庭已對大樓和周邊大樓的天台屋發出清拆令,惟幾年過去了,至今仍未見執行清拆,令人費解。他明白僭建違法,為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支持政府推出新例,對不願清拆的業主加重罰則。
無妄之災 | 前住戶僭建留隱患 新買家花錢執手尾
在深水埗長沙灣道、鴨寮街、福華街等,隨處都可見舊樓天台搭建有鐵皮屋、陽台簷篷等疑似僭建物。福華街有大廈天台,不但加建了鐵皮屋和簷篷,甚至有天台竟加建出兩層的天台屋,非常誇張。福華街有大廈低層單位在窗外加建平台、鐵網及鐵欄等,放置盆栽。而這些天台屋和僭建物大都殘破不全,鏽跡斑斑,搖搖欲墜。
早前福華街龍華大廈因為部分單位有僭建物,令不知情下購入單位的業主受到影響,現時所見屬僭建物的部分已被拆除。
其中一名業主85歲周太,2019年大廈收到要求拆除8至12樓的僭建部分,她在20多年前購入單位時不知道有僭建物,對於自己的單位被列為「僭建戶」感到很無助,但最終也只好跟隨屋宇署指令拆除。大公報記者早前找到周太,她居住的單位已經拆除僭建部分,原本被列為僭建部分的天花板及室內已經變成露台,其丈夫在今年2月因病去世,和兒子一起居住。
周太表示,拆除工程期間很多工人出出入入讓她一直慌張無法入眠,也不知道丈夫花了多少錢去拆除僭建物,至今仍因為被命令拆除僭建物一事,再加上丈夫過世,一直鬱鬱寡歡,現時即使看到屋宇署要求大廈進行維修工程的單張,也擔心指單位仍有僭建物未拆,一直惶恐不安。
指引清晰 | 物業代理:租賃或買賣前須解釋清楚
在葵涌從事地產代理近30年的富大地產經紀李耀華表示,以前不少業主為增加使用面積,大多在平台和天台僭建,問題非常普遍。作為地產中介,在租賃這類物業前,定會向租客解釋清楚單位有無僭建,如有會在合約中寫明,「客人租用後,不可以因此理由取消租約或告業主僭建」。
他強調持牌經紀,一直受地產條例監管,業界不會做違規的事,特別涉及物業買賣,更加嚴格。買賣前要對物業查冊及檢視,是否有僭建物和清拆令等,並如實告訴雙方後才簽約。
對於發展局在推出的加重僭建罰則中,加入協助違法等同犯罪,物業買賣的律師或地產代理,如明知單位僭建,須負上同樣責任。李耀華指新例雖較嚴厲,但不擔心會觸犯條例,相信對業界沒有影響,「買賣過程,如果地產代理牽涉到欺騙、隱瞞物業有僭建,我認為應該受到懲罰」。
籲集中力量先處理舊樓僭建
他指過去20年,地產條例要求代理需領牌,業界都好小心謹慎,「因只要做錯一件事,都會影響續牌,大家都絕不會為了賺錢而隱瞞事實,不擔心新例會連累影響到地產代理」。此外,十多年前,絕大部分(約佔九成九)的律師樓都不做天台屋的買賣,所以不擔心業界會因僭建問題而「踩雷」。
李耀華指,名德大樓、名堂大樓、名賢大樓及附近的舊樓平台和天台,大都有僭建。這些樓宇的結構較差,欠缺妥善保養維修,加上僭建的房屋普遍用磚、水泥、鋼架等搭建,增加樓宇負荷,在日久失修下,有一定危險性,清拆有好大的迫切性。在業主角度看,拆一間僭建屋至少要20多萬元,損失慘重,但為了公眾安全,應該盡快清拆。他認為政府集中力量重點先處理舊樓。
專家之言 | 區議員倡修例前向業主說明
深水埗區議員何坤洲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政府計劃放寬小型僭建物限制,並加強打擊嚴重僭建物,對那些長年受僭建物影響的業戶可以受惠,例如樓上有僭建物漏水,因為涉及小型僭建物的業主需找專業人士檢測僭建物是否安全,亦即有問題須「執漏」;而涉及嚴重僭建物的業主則不能再不理。
對於加重罰則,何坤洲認為政府有此計劃,應審視過往的成效,而作出調整,重點是在加重罰則後仍需持續檢視成效。他建議政府在修例前應多諮詢社會及議會意見,並多作講解和宣傳,令大眾充分了解此次修例的目的及清晰指引。
國家高級工程師、香港營造師陳智敏教授表示,政府計劃修例包括加強打擊嚴重僭建物,相信能提升改善嚴重僭建物問題的成效,但他認為如加重罰則,在目前社會經濟環境偏弱,以及不少有困境的業主來說,例如積蓄不多的年老業主或負資產人士等,如果加重罰則和收緊規管「一刀切」,有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他建議政府在加強打擊時,需結合實際現況,循序漸進。
(來源:大公報A9:港聞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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