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 記者 李昌鴻)備受深圳市民關注的安居房產權問題,如今有了答案。深圳市住建局23日正式發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該政策將於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實施。這一新政的出台,旨在進一步明確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的相關規則,為購房人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的產權管理路徑。
市民可更準確估算補繳價款金額
根據新政規定,購房人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滿10年後,可以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補繳價款申請取得完全產權。補繳價款的計算公式為:(原市場價格-原購買價格)×50%-稅費,其中原市場價格統一按照原購買價格除以70%計算。這一公式的出台,使得購房人能夠更準確地估算出所需補繳的價款金額,從而做出更加明智的決策。
同時,新政還明確了取得完全產權需滿足的四個條件,包括申請人必須是安居型商品房的登記權利人、購房合同需簽訂滿10年、需獲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如住房設有抵押)以及不存在法律法規或合同中約定的不得取得完全產權的情形。這些條件的設定,旨在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產權管理的規範性和公平性。
值得注意的是,購房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願選擇是否取得完全產權。若不申請取得完全產權,則無需補繳價款,安居型商品房的住房性質保持不變,購房人可繼續佔有和使用該住房,並可按規定進行繼承。這一規定為購房人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空間,能夠更好地滿足其多樣化的住房需求。
此外,新政還規定了申請取得完全產權可全流程網辦,購房人可通過深圳市住建局官網進行申請,系統將自動計算出補繳價款金額,為購房人提供便捷服務。這一舉措不僅提高了辦事效率,也降低了購房人的辦事成本。
此次政策的出台,不僅為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產權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確、規範的指導,也為購房人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便利。相信在政策的推動下,深圳市的住房保障體系將更加完善,為市民提供更加優質的住房保障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