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今年以來,各地、各證券交易所頻發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新政,指引中國公司將ESG理念和要求,融入商業模式和管理體系,積極探索一條既符合國際可持續發展理念、又體現中國特色的ESG發展路徑。當前,探索ESG實踐「中國樣本」成效初顯。安永大中華區可持續發展報告與鑒證服務主管合夥人劉國華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當前中國的ESG信息披露體系主要參考國際主流信息披露框架,但其中亦加入了具有中國特色、不同維度的深入思考,「比如北京、上海及深圳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即涵蓋鄉村振興、科技倫理、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頗具中國特色的ESG議題,以契合中國發展現狀。」
聯合國在2004年首次提出ESG概念,今年是ESG理念迎來20周年紀念。中國始終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踐行者和推動者。
今年3月,上海發布《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業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為全國首個ESG區域行動方案。方案設定的目標是在2026年形成涉外企業ESG生態體系,初步建立企業ESG報告編制及評價標準體系,提升涉外企業ESG能力——「力爭具有涉外業務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實現全覆蓋,民營上市企業ESG信息披露率明顯提高」。
6月,北京印發《促進環境社會治理(ESG)體系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及,到2027年,北京ESG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逐步完善,生態體系加快形成,在京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爭達到70%左右,ESG鑒證和評級水平進一步提升,ESG實踐進一步豐富和深化,ESG相關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35年,北京ESG體系高質量發展步入法治化軌道,信息披露充分高效,ESG生態體系完備,評級體系高水平特色化凸顯,ESG實踐豐富多彩,監管體系運轉有效,成為ESG發展全國高地和國際代表性城市。
11月,滬深北三大交易所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徵求意見稿)》,並對外公開徵求意見。《指南》為上市公司完善可持續發展治理架構和工作流程、識別重要性議題、分析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等提供「工具箱」和「百寶書」。同時,上交所並制定了《推動提高滬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質量三年行動方案》,涵蓋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能力與監管服務效能、加大綠色轉型資本支持力度、持續開展上市公司宣介和國際交流合作、加快推動ESG數字化建設等要點。
「滬市公司在ESG實踐方面的有益探索,為制定ESG信息披露中國標準提供了豐富的素材,也成為投資者投資中國企業的重要考量,」據上交所披露,2023年度滬市1187家公司發布了ESG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超52%,同比增長超5個百分點,披露數量和披露率均創新高。評級方面,連續兩年納入MSCI評級的241家公司中,69家公司評級等級提升,A等級以上公司數量由15家增長至38家。投資方面,截至2024年6月末,國內ESG公募基金產品達到273只,規模超過2600億元。滬市ESG信息披露、評價與投資良性互動的市場生態已初步形成。
劉國華表示,目前中國的ESG信息披露體系主要參考國際上主流信息披露框架,該框架能夠引導企業思考其業務對社會和環境帶來的影響,繼而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為企業創造長期價值。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國的ESG信息披露體系中,又體現了對ESG議題不同維度的思考。比如北京、上海及深圳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報告指引,加入了鄉村振興、科技倫理、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具有中國特色的ESG議題,對ESG信息披露體系做出了本土化適應。
2023年以來,中國企業走出新一輪全球化步伐,有別於傳統的產業鏈全球化,新全球化將對供應鏈及價值鏈進行升級重塑。在業績報告中,多家上市公司提及了「出海」對業績增長有重要提振作用。中企「出海」亦需符合國際不同市場的ESG合規要求。
在服務企業出海的過程中,劉國華發現,很多中企在建立集團層面體系化ESG工作框架之前,個別的部門、區域或者板塊已經分別開展針對各ESG議題的工作,如節能減排的方案可能是基於某部門本土降本增效的目的,但並沒有全盤考慮該部門在海外拓展業務後,可能帶來的風險或機遇,未形成企業整體層面的規劃。「在出海前,建議企業應該對自身目前的ESG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切實分析和整合已有的工作及規劃,再思考出海計劃可能帶來的差距、或者協同的機遇,「在分析差距與機遇之後,企業可以進行資源成本分析,擬定工作優先級,更高效、具有針對性地推動企業本土與海外市場的ESG工作,」劉國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