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筆者近日多次到啟德訪友,常從啟德站及啟德大道公園出發,沿着啟德車站廣場一期及二期向體育園方向散步,一路亭台樓榭、鳥語花香、夜景瑰麗,暮色中有不少與筆者一樣的漫步者及步行歸家的居民,和樂恬靜的氣氛卻不斷被在人群中高速穿插而過的送外賣單車破壞,令行人「步步驚心」。
其一,據土木工程拓展署發布的資料顯示,該處並非車路,亦非單車徑,乃是供市民專用的休閒綠化空間,而據發展局指出,最鄰近的容許行人及單車共享的「共融通道」,是位於跑道區啟德海濱花園近啟德橋東面,絕非此處。
其二,啟德大道公園及車站廣場設有多個兒童遊樂設施,啟德人口偏年輕,有不少小家庭在新區置業。晚飯後,蠻多居民偕同年幼子女散步,外賣單車橫衝直撞,險象環生,筆者就曾親眼目睹有小童反應不及,差點被撞,幸好其母拉了一把避開。
其三,該處不僅有偌大的萬呎草坪,亦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其中一個「寵物共享公園」的所在地,很多市民帶同寵物玩耍「放電」,外賣單車如箭離弦、嗖的一聲就飆車而過,威脅到寵物安全,而有些主人以帶或繩子牽引寵物,寵物繩很長,夜間視野不清,對疾駛外賣單車亦會構成危險。
其四,現場照明以黃燈為主,夜幕中頗為昏暗,再加上公園布局錯落有致,地勢高低不平,不但有梯級及水池,也有不少柱子和樹木,外賣單車高速駛過,對騎手和市民都非常危險。更甚者,有個別外賣單車不但車身全黑,沒有配備照明燈,亦沒有車鈴,外賣員更是一身黑衣,沒穿熒光衣及戴頭盔,卻如玩雜技一般,左右扭軚,在人群中疾馳。筆者在公園漫步期間,這輛全黑外賣單車已經來回兩次,完全沒響鈴向路人示警。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1條「有關單車、三輪車及人力車的附加規則」(6):「任何人不得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在道路上騎單車或三輪車或掌管人力車,除非他在車頭展示一盞白燈及在車尾展示一盞紅燈。」同時,香港法例第374A章《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88(1)條也規定:「每輛單車及三輪車須裝配一個能就其駛近或出現而發出充分警報的鐘。」
區內的食店告訴筆者,啟德是新區,範圍大,食店少,分布廣,居民叫外賣更方便,特別是晚市的外賣訂單遠比堂食多。但是,外賣員為了多接單趕送餐,不惜違反道路使用守則及枉顧行人安全,絕不可取,當局應加強執法以確保市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