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記者 鍾佩欣)全球通脹下,超市部分貨品售價不變,但容量或重量「縮水」。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調查發現,抽取超市的62件貨品中,九成貨品有減量,尤以食品類最多,25件貨品容量或重量減少10%以上,最普遍為糖果、餅乾及零食。其中「家樂氏香甜玉米片」的重量減少三成、「固力果百力滋沙律餅乾條」的重量減少17.5%,另有三件貨品在不足三年期間的容量及重量減完再減。
消委會提醒市民,購物時留意商品包裝上若出現「升級」、「新配方」等字眼,可能意味着貨品重量出現變化;另建議廠商調整重量或容量時,應在貨品包裝上或銷售點告知消費者,增加資訊透明度。
市民大眾到超市「大掃貨」格價時,除要留意價錢,更要留意貨品的容量或重量。消委會分析2021年初至今年7月的超市數據,發現62件貨物中,近九成的容量或重量減少,變相「縮水」,涵蓋零食、糖果、日用品等,其中有25件的容量或重量減少10%或以上。
三款貨品三年內減量兩次
減量最多的是「家樂氏香甜玉米片」,由250克減至175克減少30%,雖則減量後售價便宜六元,但每十克售價貴0.13元;「家樂氏原味玉米片」由340克減至275克減少19.1%;「百邦迷你蝦餅(條裝)」由38克減至33克減少13.2%;「葡萄適能量飲品(香橙)」由一公斤減量至900毫升。
調查亦發現,部分貨品包裝內分成多件小包裝的食品,其重量的減少或由於小包裝的數量有所減少。例如「麥維他Club朱古力夾心橙餅」由8件裝176克,減量至7件裝154克,減少12.5%,同時售價由33.5元提高至37元;「固力果Pretz百力滋沙律餅乾條」由9包143克,減至8包118克;「M&M's 花生朱古力」由15包202.5克,減至13包175.5克。
調查發現,三件貨品的重量在不足三年內,分別減少兩次,兩款的「奧利奧夾心曲奇」的重量累計減少10.1%及6.1%;「喜躍乾貓糧(海洋魚總匯)」在2022年3月由1.2公斤減至1.1公斤,其後在今年7月再減至1公斤,約兩年間其重量減少了約16.7%。
倡訂「單位價格」增透明度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林凱章表示,在消費者眼中,這等於變相加價,「這種『縮水式通脹』已成為全球不少國家的現象,在我們香港也不例外。」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稱,香港的大部分產品均是進口,暫不需要依靠法例管制生產商。消費者最關注是知情權,消委會認為最適合的方法是制訂「單位價格」,同時顯示物品的總售價和單價,讓消費者清楚知道產品有否加價,容易比較各品牌的同類商品。
「Dreyer's」、「能得利」及「喜躍」的進口商表示,貨品容量或重量變動,是因應生產廠房的優化計劃,盡量統一不同市場貨品的包裝容量或重量,或配合生產廠房操作而改變生產模具的容量。「麥維他」的分銷商回應稱,由於原材料費、物流費及工人工資上漲等因素,因此決定加價並同時縮減貨品重量。
韓國一款維他命C護膚品無維他命C
維他命C是近年護膚品的常見有效成分之一。消委會測試17款精華液美容液維他命C,10款的測試結果均低於標示濃度,其中韓國品牌「MISSHA」樣本沒有檢出維他命C,同時檢出兩種致敏香料;另有四款樣本總評為五星,其中加拿大品牌「The Ordinary」30毫升,售價為101元,性價比最高。
消委會測試涵蓋17款標示含維他命C的精華液或美容液護膚品樣本,價錢由101至1580元,結果發現部分樣本驗出的維他命C濃度與標籤差異頗大,其中「Kiehl's」的驗出濃度與標示相差6%;「DR. DENNIS GROSS」及「DERMA LAB」分別相差4%。
七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
是次測試結果顯示,沒有樣本檢出禁用香料致敏物質,但有七款樣本檢出共七種歐盟限用的香料致敏物質,其中「Trilogy」及「Dermacept」檢出三種香料致敏物;「Laneige」、「樂敦CC」及「MISSHA」各檢出兩種致敏香料,其中只有三款有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示所有或部分相關成分。
消委會表示,若患濕疹或過敏人士過量接觸相關物質,有機會出現過敏性接觸性皮炎及紅疹等症狀,促請廠商積極改善產品的標籤資料,提升透明度,保障消費者健康。消委會建議選擇容量較小和以密封型或茶色玻璃瓶包裝的產品,並遠離陽光直射。
「Kiehl's」品牌集團表示,維他命C濃度會隨時間推進而降低,其他儲存條件包括溫度、光線及測試方法等各項因素,都可能影響『抗壞血酸』的穩定性,導致測試含量出現變化。「DERMA LAB」代理商表示,維他命C是容易氧化的物質,整體維他命C濃度有機會隨時間下降。「Dermacept」生產商向消委會提供第三方測試報告,以證明該產品的低pH值不會對皮膚造成不良影響。
他山之石|韓法規定商戶須展示改動
多個地區面對「縮水式通脹」,已開始推行相關政策或研究,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以韓國為例,當地公平交易委員會在今年5月宣布管制措施,當商家減少食品及日用品的容量或重量而令每單位售價提高時,必須告知消費者相關改動,包括在貨品包裝上展示,並於店舖或網站刊登通知,否則初犯者可被罰款五百萬韓圜(約港幣29500元),再犯則可被罰款一千萬韓圜(約港幣59000元)。
法國政府從今年7月起立法規定,生產商必須通知零售商及展示相關變動的詳情,其內容包括容量或重量及每單位售價的變化。違例者可被罰款高達15000歐元(約港幣13萬元)。
澳洲消費者權益組織發表研究報告,公開與「縮水式通脹」最相關的貨品,當中以穀類早餐、薯片、餅乾及家居清潔用品的每單位售價增加較多,部分貨品的每單位售價上升超過120%,讓消費者得悉。
電子禮品卡有效期差異大
踏入數碼時代,不少市民會選擇挑選電子禮品卡作禮物,消委會檢視市面上10間零售商的電子禮品卡,發現市面上的電子禮品卡條款欠清晰,各商戶的禮品卡使用期限差異大,最短只得一年;有商戶要求登入應用程式或註冊會員才可使用禮品卡。
消委會選取10間有發售電子禮品卡的零售商,其中六間屬「時裝及運動服飾」,其餘四間為「家居用品、玩具及配件」,電子禮品卡面值由每張最低50元至最高11000元不等。消委會於今年8月至9月,以消費者身份購買該10間商戶的電子禮品卡,並從其網站、使用條款及客服等渠道,取得相關服務資料。
消委會發現,各商戶的禮品卡使用期限差異大,「Cotton On」、「Lululemon」、「Zara」三間商戶列明不設限期直至金額用完,而「馬拉松及Catalog」、「玩具反斗城」、「FrancFranc」、「Homeless」四間商戶有效期限大約只有一年。
另外,「Lululemon」的條款訂明假如卡內餘額少於10美元,可以現金方式退還。不過消委會實試員嘗試到門市兌現港幣20元(約2.56美元)的禮品卡餘額時,店員稱未得悉有關安排,客服回覆指出「除非法律要求,否則禮品卡不得退回、轉售、轉讓、兌換現金或用於任何其他賬戶」,消委會認為商戶的條款與實際做法或有差異,易引起消費糾紛。
消委會發現,「Casetify」要求消費者將禮品卡綁定至會員賬號,可於實體店使用電子禮品卡結賬。網店方面,「Catalog及 馬拉松 Marathon Sports」和「迪卡儂 Decathlon」要求持卡人登入或註冊賬戶。消委會認為,上述三間零售商應考慮解除有關捆綁要求,盡量簡化禮品卡的使用流程。
首九月22宗婚禮投訴 場地及服務不似預期
消委會今年首九月共接獲22宗關於婚宴場地及相關服務安排的投訴,包括場地重新裝修風格大變與新人預期落差大、自助婚宴僅設兩小時限制,以及商戶未能安排實地視察卻要新人先落訂,不合意亦不能退款等。消委會呼籲市民簽訂合約前,應先向商戶了解場地設施與餐飲細節安排,同時應確認有關安排及收費都列明在合約內。
消委會建議,業界應積極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加強培訓職員,提供更具人性化的服務。同時要適時提供具體和準確資訊,例如主動向消費者披露場地有可能變動的風險,盡力安排實地視察的機會,亦可考慮在合約中特設與場地參觀有關的條款,以助提振消費信心。
(來源:大公報A13:港聞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