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劉明)香港特區政府提速發展北部都會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面對司法覆核下,核准新田科技城等三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為推展新田科技城等發展提供法定規劃框架。多位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及工程界人士均支持政府全力推進有關項目,指出發展乃是分階段進行,首階段不涉及司法覆核針對的填塘問題,故不影響司法覆核。有工程界、測量界人士坦言,待司法覆核完成才發展,會導致項目延誤和成本上升,造成時間及金錢損失,最終要整個社會「埋單」。他們認同特區政府有所作為,展示加速發展北都區的決心,並已兼顧發展和司法覆核程序。有議員表示,有信心政府在科技城以至北都區也做到發展與保育並存。
新田科技城是北都區的旗艦發展項目,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卜國明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指出,香港需要發展創科和新工業,這是未來主要的和新的經濟引擎,故新田科技城有其經濟和長遠發展需要。由於項目已通過環評,故行會乃是按程序核准有關計劃的大綱草圖。
雖然有人就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但他指出,有關的司法覆核主要針對填漁塘問題,但特區政府乃分階段開展計劃,首階段不涉及填塘問題,「我們社會是不是就因(司法覆後)而要停呢?不發展科技城呢?」
考慮社會整體需要
卜國明認為,特區政府今次在新田科技城發展上展現出全力推動項目的決心,在首階段工程不涉及司法覆核範圍下核准有關大綱草圖,乃是考慮社會整體需要,「發展的同時,司法程序也繼續,香港亦不會因此有很大的時間和經濟上損失,這是一個很好的平衡點。」
至於北都其他發展項目也可能遇到司法覆核挑戰,他認為政府會按每宗個案考慮司法覆核針對的問題,再作出決定。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林家輝在接受電台訪問指出,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後即定下規劃方案,可將地皮變成熟地以逐步實現科技城建設,故現時是先走必須的程序,認為是合適和負責任,至於最終是否填塘或填塘規模和方式,仍要參考環評報告。
他認為,新田科技城規劃現階段不應停頓,因法庭可能需要花費較長時間處理相關司法覆核,且難保將來不會再有其他人士提出覆核,因此政府應先行一步,「否則科技城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可實現」。
盡快收地換地平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出,他樂見特區政府積極應對,決心全力推進新田科技城項目,而新田科技城是北都區建設的關鍵,發展不應拖慢。
他指出,有關的項目分階段進行,而首階段不涉及司法覆核主要針對的填塘部分,相信司法覆核影響不大,並期望該項目的建設盡快啟動收地、原址換地、平整等一系列建設工作,讓企業盡快進駐。他並有信心新田科技城可成為契機,讓各界看到發展與保育能夠並存。
立法會科技創新界議員邱達根期望特區政府盡快推動新田科技城首階段土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進程,以支援創科發展。他亦表示樂見有關方案考慮及平衡社會各界的建議和聲音,做到發展與保育並行,讓周邊基建設施可立即動工抓緊工程時間,對魚塘保育等等爭議則保留日後討論空間。他期望通過總體方案,可加快推動香港未來創科引擎基地的發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陳月明亦支持政府全力推進新田科技城項目,指加速推動新田科技城進展,是特區政府正面回應社會對提速創科發展的聲音。政府雖指首階段發展不會因司法覆核影響進度,但亦客觀反映政府在發展的同時仍需審視如何更全面地推進發展,減少衍生的矛盾,讓各持份者也可從中探索機遇和參與共同發展機會。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陳祖恒認為有關規劃已充分平衡發展與保育並行原則,亦因應坊間意見作適宜修訂,期望特區政府年底如期就首階段工程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確保工程早日開展,全速推進香港創科及新型工業化發展。
特稿|過往兩宗覆核案 浪費公帑時間
香港以往有多個不同的發展項目,就因為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儘管敗訴,但已經令工程嚴重延誤,造成公帑的巨大損失。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卜國明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舉了兩個例子,其中港珠澳大橋的興建就曾經被人司法覆核,導致工程延誤了約9個月,令造價大幅增加。
資料顯示,港珠澳大橋口岸人工島2009年12月動工,但一個月後有一名東涌六旬居民在當時公民黨成員教唆後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評報告,翌年4月獲高院判勝訴,同年10月上訴庭判特區政府上訴得直,但已造成工程延誤,大橋香港段造價亦因而上升89億元。
他又舉例表示,特區政府2012年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在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原定可於2014年底竣工,但就有環保團體以龍尾海域有管海馬等物種提出司法覆核,令工程暫停。環保團體其後被法院裁定敗訴後提出上訴,至2016年上訴被駁回,工程才得以展開,結果造價逾2億元的泳灘延至2021年中始啟用。
卜國明表示,這些例子均顯示工程因為司法覆核而延誤,造成金錢和時間損失,是整個社會的損失。
香港測量師學會林家輝就提到,特區政府以往提出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被不少人提出反對意見,更就規劃提出司法覆核,最終「搞到一事無成」。他強調,香港需要有新土地作新發展,若因一兩個人提司法覆核,就完全阻礙項目發展,將造成極大損失。
專家解讀|向公眾釋疑 爭最大支持
身為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香港文匯報指出,司法覆核是受法律保護、市民監督政府施政的重要法律手段。特區政府決定如期進行新田科技城前期工程,相信已有專責法律團隊評估相應的法律風險,並基於公眾利益作出決定。她認為發展局應加強向公眾解釋以爭取支持,並與相關環保團體或人士充分溝通和協商,以避免爭議。
江玉歡坦言,新田科技城等發展項目龐大,不可能因司法覆核而長期延誤,而法庭既接受司法覆核申請,證明表面理據和爭議點在法律上是成立的。政府需要做好可能打輸官司的最壞準備,評估屆時對項目的負面影響,以及造成的額外成本。
她指出,司法覆核最大爭議點是填塘工程,發展局昨日發出新聞稿,僅簡短解釋填塘工程首階段不會進行,「這解釋是最重要的,應向公眾清楚解釋,讓公眾理解和接受,不是強調『事先已充分研究和諮詢,合法合規』,這不構成一定打贏官司的必要條件。萬一打輸官司要重做環評,那麼前期工程會否浪費?會不會因而中止、虛耗公帑?若解釋清楚就算最壞結果出現,首階段工程也有必要,可確保項目推展進度,那麼才能爭取最大公約數的公眾支持。」
盡量減少爭議 盡量達至和解
對不少重要公共項目屢屢因司法覆核導致長時間延誤,庫房要支付較預算多出很多的工程成本,江玉歡認為特區政府應汲取經驗,與環保界充分溝通,在早期環評就盡量做到最小爭議,在打官司前甚至庭審中也應與起訴方盡量和解,爭取共識。
她強調,涉及重大發展項目,愈早結束法律爭議,節省的公帑將數以億萬計,特區政府律政司亦要提高績效,不能任由司法程序無限制地延緩公共項目進展。
(來源:香港文匯報A02:要聞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