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李清、龔學鳴)《立場新聞》發布煽動刊物案上周裁決,其中資深傳媒人、前《立場》博客區家麟有4篇文章被裁定具煽動意圖。區同時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專業顧問,原定今個學期會教授三科,惟前日在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的網頁顯示,學院的專業顧問區家麟正在「休假中」。中大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區家麟因個人原因申請休假。
據報道,區家麟在今個學期原本任教三科,包括新聞學導論,與其他導師共同任教的傳播法律與道德,以及碩士課程的廣播新聞。直至周一(9月2日)傍晚,校內互聯網上仍顯示區為上述三科的課程導師,但在中大新傳校網的教師簡介,則顯示區家麟現為「休假中」。中大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區家麟因個人原因申請休假,學院已作相應安排,相關課程不受影響。
《立場新聞》案到庭聽裁決
區域法院上星期裁定,《立場新聞》兩名總編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區家麟當時亦有到庭聽裁決。案件關鍵是《立場》發布的11篇文章,被裁定有煽動意圖,當中4篇文章由區家麟撰寫。
法官:文章攻擊香港國安法
根據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的判詞,有關區文章《2020香港新詞》,判詞指,區家麟撰寫文章的方式,只是挑動和附和那些仍然追求香港獨立的人的情緒。區家麟對他說的每一個新詞的解釋,其實只是他在作出政治表述。文章對憲制、中央及特區政府管治形容極為負面,又以「猙獰面目」抹黑中國外交官。文章繼而在沒有提出客觀基礎下,攻擊香港國安法,以至攻擊司法系統。
「這樣的人適合做老師嗎?」 《大公報》專欄文章率先提出質疑
「這樣的人適合做老師嗎?這不是誤人子弟嗎?」《立場新聞》發布煽動刊物案29日判決,法院裁定11篇文章有煽動意圖,當中4篇文章由資深傳媒人、前《立場》博客區家麟撰寫,他同時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的專業顧問。《大公報》當日及翌日率先連續刊發專欄文章,提出上述疑問。
若有煽動意圖可檢控
《大公報》在《立場新聞》判決後,率先刊發「妍之有理」專欄文章《讓事實說話》,呈現區家麟在其被法院裁定有煽動意圖文章《2020香港新詞》的內容。翌日刊發的「井水集」專欄《拍案驚奇》指出,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此人號稱「資深新聞人」,在沒有事實根據下胡說八道,完全違背了新聞倫理和專業操守,為業內人士所不齒。……但令人感到驚奇的是,有人居然繼續以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顧問的身份,執教兩門新聞課程。人們不禁質疑,「這樣的人適合做老師嗎?這不是誤人子弟嗎?」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近日被問及如何處理涉案文章作者時表示,會視乎作者或相關人士是否有煽動意圖,若有,會與律政司商討是否適合作出檢控。
(來源:大公報A7:要聞 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