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立場新聞》案件經歷57天的審判,法庭今日(29日)裁判,指出《立場新聞》在修例風波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官在判詞中清楚表明控罪合憲,並裁定17篇涉案文章中11篇具煽動意圖。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發文表認同並支持法庭的判決。
判決出來之後,香港記協誣蔑案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表示,這與歐盟所說的「新聞自由日益縮水」如出一轍,記協從其組成到表現來看,實際上已不能代表香港記者發言,其根本是一個政治組織,成為西方某些政治勢力在香港的傀儡。
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聲明,新聞自由不能作為擋箭牌或幌子,用以危害國家安全、危及公共安寧。作為新聞工作者,應當尊重和重視新聞自由,但新聞自由並非無底線,新聞記者應以事實為依歸作客觀公正的報道,絕不能以此為幌子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該會表示,相信只要報道有事實根據,新聞自由一定受法律所保障,只要守法,不存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
編輯:林犀
關鍵詞: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新聞自由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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