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近日,一名旅客經羅湖口岸旅檢大廳進境,其隨身攜帶的行李機檢圖像異常。經進一步查驗,在當事人行李箱中發現瀕危硨磲製品1個,總重10.8千克。後經鑒定,該硨磲製品為雙殼綱簾蛤目硨磲科動物貝殼製品,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中列明物種的製品。
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物種證明外,禁止貿易、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舒城
關鍵詞:海關羅湖貝殼瀕危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