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於5月20日及昨日(30日)進行代號「降獸」行動,打擊觀塘區內賣淫活動。行動中,警方拘捕17男9女,年齡介乎30至75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等罪。警方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督察姜姵瑩今日(31日)對案情作簡報。
姜姵瑩表示,警方留意到有業主將觀塘市中心的舊樓單位改建成劏房,出租給賣淫集團,月租2萬至2.5萬元不等,過去一年,警方多次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信,部分業主沒有理會,警方於是決定源頭打擊。
本月20日,警方聯同入境處在觀塘區展開行動,在市中心劏房單位拘捕8名內地女子,其間又在街頭拘捕一名內地女子,同日在全港多區拘捕6男4女業主,其後再拘捕4男3女業主,累計拘捕17名業主。
警方作出呼籲,作為業主的市民不要以為自己非直接把單位租予性工作者便可以置身事外。因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5條,任何人身為業主,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受處所全部或部分經常用作賣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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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莫一傲
關鍵詞:降獸行動賣淫集團入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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