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龔學鳴)昨日發生三級火造成5死40傷的佐敦華豐大廈,樓齡60年,業權分散,劏房及賓館林立,亦有僭建問題,有街坊反映大廈內有人隨處棄置煙頭、將雜物堆放公共空間等。屋宇署昨晚證實,該廈早於六年前已收到強制驗樓令,16年前已收到消防安全指示,過去三年有七宗劏房舉報,但涉及驗樓令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至今仍未進行。
有區議員表示,該廈的兩屆業主立案法團有爭拗,致維修管理做不成。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樓宇維修以至市區重建是刻不容緩,希望政府加快有關工作。屋宇署指出,如發現火警與違反《建築物條例》情況有關,將根據調查結果向涉事人士採取執法行動,包括考慮提出刑事檢控。
華豐大廈落成於1964年4月,屬舊式商住大廈,樓高16層,共有約230個單位。據了解,該廈有逾100個劏房及至少35間賓館,分布在各層。今次受火災影響的賓館住客,包括來自日本、韓國和泰國等。翻查資料,屋宇署於2021曾發清拆令,指天台有僭建物,包括由室內單位伸延出去的走廊上蓋。有業主透露,該廈有未清拆的僭建物,對消防和樓宇安全造成隱患。
35間賓館 業權分散管理困難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華豐大廈業權分散,管理問題複雜。有街坊反映,有人在大廈內隨處棄置煙頭、雜物堆放在公共空間,但因法團運作有困難,未能妥善處理。
油尖旺區議員陳少棠向《大公報》表示,據他了解,該廈上任與現任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存在爭拗,大廈維修做不成。他稱維修工程一般涉及金額龐大,一般舊樓法團往往採取「拖字訣」。
陳少棠說,包括華豐大廈內的大部分舊式商住大廈,尤其是油尖旺區都有業權分散問題,形容情況「無王管」,亂扔垃圾更是常態,他估計今次發生火警造成多人死傷,與大廈內走廊雜物堆積有關。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謝志堅向《大公報》表示,華豐大廈走火樓梯有濃煙進入,估計很大原因是防火門失效,懷疑有人無關上防火門,令住戶無法逃生,天台若有大型僭建物亦會阻礙住戶逃生。大廈內的劏房設計可能未跟足條例,佔用或阻塞走火通道,增加消防風險。他建議政府在研究取締劣質劏房時,將消防問題納入考慮。
16年前收消防安全指示未改善
屋宇署昨晚表示,該廈是較早前行動策略下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約1800幢樓宇之一。該署於2018年就該廈的公用部分,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法團於2019年10月曾委任註冊檢驗人員,2023年4月通知已委任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該人員於5月提交報告,建議進行修葺工程,包括更換防火門、提供逃生樓梯防護門廊,及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進行改善等。該註冊檢驗人員現正準備修葺工程招標文件,並與法團商討承建商招標。
屋宇署指出,2008年向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提升防火保障,包括更換防火門、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及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法團曾先後於2015年及2020年聘任顧問公司處理有關指示,該署曾向法團發出勸喻信,惟法團現仍未遵辦指示。
違規建築方面,屋宇署稱過去三年共接獲七宗舉報該廈有分間單位,當中五宗並無發現建築違規,另兩宗則發現有須取締的違規情況(但不涉及一樓及二樓的處所),該署於今年3月19日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要求還原位於處所主入口的防火門及單位耐火牆。
屋宇署稱,會繼續與法團跟進,敦促盡快展開維修,並在有需要時考慮採取執法行動。該廈註冊檢驗人員建議的修葺工程,涵蓋消防安全指示要求的改善工程,該署會繼續與法團及顧問公司跟進。就涉劏房違規清拆令,若限期前仍未遵辦,署方會採取行動,包括考慮檢控有關業主。
葉傲冬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建築物條例》,取締劏房和不適切居所,希望當局汲取教訓,保障其他舊式公契大廈安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該廈收到強制驗樓令至今五年仍未遵從,政府必須嚴肅處理和調查事件。他要求警方調查是否有無牌賓館,造成安全問題。他說樓宇維修及市區重建刻不容緩,希望政府加快有關工作。
防患未然|議員促全面檢視舊樓消防安全
佐敦道華豐大廈大火造成人命傷亡,多位立法會議員前往現場了解情況,協助受影響居民,並要求政府完善消防安全條例,全面檢視舊樓消防安全。
據悉,華豐大廈於1964年落成,2018年收到強制驗樓令。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質疑強制驗樓令是否「形同虛設」,促請房屋署向公眾交代原因。此外,田北辰亦指出2023年消防處共進行456168次巡查,發出9075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他詢問消防處是否對事發大廈進行過防火巡查,質疑是否巡查機制出現漏洞。
檢視逃生指示是否充足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有不少市民反映由於火場逃生路線指示不清晰,導致不少賓館旅客逃生出現困難,有部分旅客上樓向民居敲門求助到屋內暫避,方能避開火勢及濃煙成功逃生。他建議政府當局盡快巡查有賓館經營的舊式商住樓宇,檢視大廈消防設備及逃生指示是否充足。梁文廣亦促請政府全面檢視舊樓消防安全,建立完善制度,盡快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及呼籲大廈業主重視大廈消防安全,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敦促當局全面檢視舊樓消防安全,修訂57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建立完善制度,應急政策,及時修例賦予消防處處長足夠酌情權。
消防隱患|專家:防火門或遭改裝肇禍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賓館增加大廈人流或會成為火災的其中一個風險因素,如果賓館已持牌,意味着消防及屋宇署已經有實地檢查過,理論上走火通道符合規定,不過如果相關大廈有非法改裝或擅自將住宅用途改為商業用途,就會增加樓層容納人數,原有的走火通道或不足容納大廈內的市民逃生,增加消防隱患。
梁錦得表示,今次位於1及2樓的大堂的起火的地點估計是商業用途的單位,火警蔓延不同樓層有機會是防火門改動或長期打開防火門所致,部分商業單位可能為了美觀,會將防火門改裝成玻璃門,或者是將原有雙層的防火門改為單層,另外不少住戶可能會因為貪方便而讓防火門長開,一旦發生火警,煙及火會隨着樓梯上升造成「煙囱效應」,令火勢加劇引致傷亡。
提高防火意識 市民有責
消防處前處長、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表示,雖然涉事有60年樓齡,但並非所有舊樓均同樣面臨消防隱患,最主要是確保大廈無違規改動,並定期檢查相關防火設備,則可最大程度減少相關悲劇發生,又認為除了透過政府加強向市民宣傳防火意識,市民亦有責任去了解及確保所住的大廈是否配合消防標準,以及提高防火安全意識。
(來源:大公報A3:要聞 2024/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