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作物種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分為八章,共五十一條,主要內容突出「三個重點」(突出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突出着力提升育種創新水平,突出加強良種繁育建設),體現「三個創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創新,推進種業科技有創新,強化種子市場監管有創新)。
據悉,江西農作物種質資源豐富,有世界上分布最北的東鄉野生稻,建立了江西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庫,目前已收集各類農作物資源共5.5萬份。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孫朝輝2月28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條例》制定在總體思路上堅持對標對錶,堅持立足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其中,針對江西種業發展中存在的種質資源保護、挖掘和利用力度不夠,種子企業發展的支撐保障體系不健全,種業市場監管不夠到位等癥結難點,精準施策,確保《條例》切實解決具體問題,深入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
《條例》着眼長遠、聚焦問題,強化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體責任,健全舉報和投訴制度;強調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和參與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新增對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經營農作物種子等新業態的監管,明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責任。《條例》規定了引種品種標準,明確引種備案品種存在不宜推廣、種植情形的予以公告提示,以規避引種風險,防止農作物品種的同質化。
發布會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陳惠龍主持。
(文、圖:黃慧)
編輯:高峰
關鍵詞:江西畫裏江西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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