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33歲仁濟醫院駐院醫生涉虛報曾到屯門醫院提供額外服務,詐騙醫院管理局超過11萬元特別酬金。被告較早前承認控罪,並已經向醫管局全數賠償。裁判官溫紹明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仁濟醫院駐院醫生王文灝(33歲)較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並已向醫管局出作全數賠償。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表示,考慮到整體案情及被告有悔意,遂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王文灝自2017年1月起在仁濟醫院內科部擔任駐院醫生,多次申請參與屯門醫院的特別酬金計劃。於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間,被告逾60次在仁濟醫院執行常規候召職務的時間,與他報稱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特別酬金計劃工作的時間重疊,重疊時間達約170小時。被告承認曾未經上司准許,早於其休班時間前離開仁濟醫院,亦曾沒有準時到達屯門醫院執勤,並多次向醫管局虛報他按特別酬金計劃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額外服務的值勤紀錄,詐騙醫管局向他支付特別酬金逾11萬元。
編輯:Fay
關鍵詞:仁濟醫生詐騙特別酬金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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