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判囚6年的被告張昊揚,在2022年10月24日至25日警方國安處採取第二波行動中被捕,2023年4月首次提堂,同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及屬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是8名被告中最後一名被起訴的人。據案情透露,張是「光城者」的「金主」。庭審資料指,張昊揚在「光城者」炸彈案中,一度成為控方證人,但他淡化自己參與計劃的角色,沒有如實交代案情,誤導執法部門,反被郭文希及何裕泓向警方提供資料指證,結果被重判。
辯方指,案發時張昊揚修讀大學工商管理課程,他成長於基督教背景家庭,其父親為神職人員,母親為教師。案情指,張於2021年初加入「賢學思政」,因該組織與「光城者」發生爭執,2021年2月至4月,張昊揚代表「賢學思政」與「光城者」代表「和談」,因而認識「光城者」成員。張離開「賢學思政」後,經常與郭文希及「光城者」成員討論使用炸彈和武器。
張昊揚在與郭文希會面過程中,提出聯絡各大學的學生會,以爭取支持及資源進行反政府的行動,並提及成立更激進的政治組織「矢名」,並邀請郭加入和協助招攬人手,張及後又表示要把行動升級,以警署、法院為目標,爭取其他政治組織支持。郭文希認為何裕泓與張昊揚想法相似,遂介紹張昊揚給何裕泓認識,一同實行計劃。
當何聯絡張時,何告知張計劃引爆的目標是法院大樓,張承諾會提供金錢資助,可招攬更多人協助,並給了何4萬元現金,購買炸彈原料及讓他在行事後逃離香港,張昊揚還建議進行實地考察及招募「哨兵」,並向何提供製作TATP炸藥的資訊。張之後還商討舉行學習政治理念的小組及設立武術課程等,以招攬更多人參與行動。至2021年6月,何裕泓通知張,他已進行法院實地視察,張答應在行動當天會招募至少10名「哨兵」行事。2022年10月,警方國安處拘捕張昊揚。
(來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