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今年3月底,香港文匯報連續多天在頭版刊登《護工悲歌》系列調查,揭露有香港院舍疑勾結中介,以最高達四成月薪的返水剋扣內地外勞的不公義事件。報道引發香港各界關注,特區政府勞工處、入境處、警方亦相繼對相關院舍進行調查,涉事東主亦一度被警方扣查。不過,有人慾壑難填,未及半年,竟在保釋期間再次被揭發噬血惡行。香港文匯報再次展開調查,踢爆無良院舍隱秘而又齷齪的暗行。
香港文匯報早前報道,引起警方關注,香港警方據報也一度以涉嫌串謀詐騙罪名拘捕兩名負責人。時隔半年,目前尚處保釋階段的負責人被揭再涉嫌犯罪。有護工表示,其在簽註到期、續簽未批時,被管理層騙稱已幫其申請10餘天延期,要求其繼續上工。將信將疑的護工在朋友的提醒下至入境處查詢,始揭院舍管理層講大話,直呼「坑多」、「兇險」。相關護工們表示,事實上,院舍方面一直涉嫌以瞞騙的方式,累護工遊走於違法的邊緣。
A女士在誼×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名為康×軒長者天地從事護理員工作,入境處批簽的第一年簽註日期至今年9月3日屆滿。8月28日,院舍方面為A女申請續簽,按照一般程序,續簽批下需要至少4個工作周。9月5日,休息一天的A女回到院舍,有錢姓主管將之叫入辦公室,稱已幫A向入境處提交信件批准A可以逗留至16日,並稱已經電話諮詢稱A在此期間可以上工。
「當時我覺得很奇怪,本來已經給我們申請了新的簽註,怎麼會又來了一個臨時簽?」A表示,當時辦公室內除了她之外,還有一名老員工、錢姓主管和呂姓負責人,「我一度想,老闆和主管肯定懂這些。況且一旦排了班不上工便屬曠工。」
該名呂姓負責人便是今年3月被香港文匯報曝光,涉嫌與中介勾結剋扣護工血汗錢之院舍的負責人。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了解,該呂姓負責人及其母親因早前所牽涉的串謀詐騙案,正由警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二人目前正處保釋階段。
主管見事件敗露 即令護工停工
A指事後她愈想愈覺得不太對勁,一是未見到錢姓主管出示自己獲批的新簽,朋友也提醒她去入境處查詢。9月7日,A前往灣仔入境處,最終獲入境處職員回答稱,只收到院舍為A提交的續簽申請,但並未有臨時和其他申請,更囑A若未領取新簽便不能上工。A隨即返回院舍與主管交涉,結果錢見事件敗露,當即令A停工。
A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自己第一次來港工作,除了工作未有其他時間與機會了解香港的資訊。在工作指引方面,也是聽從老員工和主管的指派,「只是想着她們應該都懂,不會有風險。沒想到這裏面處處都是坑。」
「老實按指派做事,怎麼就犯法了呢﹖」
A所指的「處處坑」,還體現於今年3月香港文匯報調查報道刊發後,勞工處、入境處、警方多個政府部門對涉事院舍進行調查。其間在走訪環節中,A曾面對調查人員的問話,疑並未按院舍負責人所教話術回應。「我當時沒想那麼多,只是老員工都是這麼教的,而且這些老人沖涼時的衣服,也只有我們負責沖涼的護理員才最清楚誰的衣服是誰的,這些順手的事情也應該由我們來做吧。」A稱未料自己與同事B的無心之失,竟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勞工處循例將案件轉交給入境處,後者依違反入境條例方向進行調查,多次約談A與B,並在8月31日和8月30日,以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及在港從事未經入境處處長許可之工作,違反逗留條件為由,先後為A與B開具保書。B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說:「我們老闆說我們被告了,讓我們自己找入境處調查組改口供。我也第一次來香港,老老實實地按指派做事,我怎麼就犯法了呢?」談及此處,B一度委屈哽咽。
院舍圖卸責 促護工簽聲明
不過,涉嫌瞞騙護工違反逗留條件,涉事院舍並非不知深淺。A稱,院舍曾多次以幫助護工擺脫相關法律責任為由,要求涉事護工簽署聲明文件,意圖撇清院舍的責任。A表示,她於9月5日返回院舍時,錢姓主管曾拿出一份打印文件,着A手寫照抄簽署。在A提供的該份名為「工作職務範圍聲明書」的文件中顯示,A知道和明白來港工作需要注意事項為,擔任護理員為長者提供服務、工作時間為9小時(另每天有3小時用膳時間)、職務範圍包括照顧長者日常生活起居和個人衞生,除此之外,從未做過及公司也未指示做過職務範圍以外工作。
9月7日,現已離職的孔姓主管也曾對A表示,會想一些辦法幫助A,並在後來要求A簽署一份離職聲明。「孔姑娘說,讓我簽了離職聲明。即便我有什麼事,公司也會想辦法給我擔保出來。」A說,她想了一下認為不太妥,並未簽署這份聲明,「打個工而已,又不是諜戰片,太兇險了。」
向勞工處投訴 遭東主逼「自願」離職
A與B所服務的康×軒,與香港文匯報早前報道的涉嫌串謀中介剋扣護工血汗錢的院舍瑞×護老中心,雖經登記操作,轉移管理權,但實際負責人同為早前被警方扣查的兩呂。有護工稱,因早前向勞工處投訴院舍違約,而被約談的東主惡語相向,逼其「自願」離職。
A表示,自己是通過中介在網上認識了鄔××,後者又將A聯繫方式給了文××,再由文將其微信推給了呂××(男)並安排視頻面試。A說,鄔負責與內地中介聯繫;文負責與香港院舍聯繫,並在A入職後負責與呂之間每月工資返還問題與A溝通。不過,兩人都並非內地中介和涉事院舍的工作人員。
A稱,在視頻面試時,呂有親口說過,工資只開9,000元港幣,但工資卡每個月會到賬14,150元,多餘的部分需要退回。據內地中介提供、與疑為鄔於去年7月23日的微信聊天紀錄顯示,有人在商議用何種方法將高出9,000元的工資套取出來,其中疑為鄔的人草擬了一個欠條,詢問內地中介是否可以讓護工A簽署,內地中介稱不可以。鄔又稱,是否可以用培訓名義將錢套出來。並稱呂老闆擔心護工不會將多出的錢吐出來,但香港院舍不擬相關協議,要求鄔和內地中介方面進行風險把控。
去年9月入職後,A被要求半年內要扣除總計61,800元的「勞務費」給「中介」,並首月轉賬給鄔11,800元,隨後兩個月,又每月向文轉賬8,000元。以後數個月中,A向文轉賬金額控制在5,100元到5,200元之間。一份由A提供的微信聊天紀錄截圖顯示,2022年10月14日被標註為「文姑娘」的人問A:「上班不可以帶電話嗎?今個月你已(收)左(咗)多少錢糧,呂先生說已補回錢比(畀)你。」A回答:「扣完11,800元,還了480元給同事,還有900多元。」「文姑娘」隨後追問:「收到,下月出糧你可畀10,000元嗎?我要回覆呂的。」
稱若想續簽 需再付24000元「勞務費」
今年3月底,香港文匯報報道出街後,疑迫於輿論壓力,以及應付政府部門調查,同時需安撫院舍內的內地勞工,涉事院舍在5月給護工實發4月份工資14,150元薪金後,再未要求護工向中介方面按月轉款,但護工需要向院舍每月繳納10%的住宿費。未料,5月底A再次接文電話稱,若想續簽第二年,需再支付24,000元港幣「勞務費」。「聽到這個消息我很吃驚,因為今年還有5個月便滿結束了,再交了這筆費用算下來,平均每月到手的錢比之前還要少一千多塊。況且這筆錢之前沒有任何人告知我要收。」
鄔其後也以文名義聯絡A,並約A在炮台山港鐵站見面。「她說我交了這筆錢,相當於第二年每個月工資有一萬多元。」A隨後向呂女投訴,表示與院舍簽署兩年合約,意味着第二年合約的簽證已包含此前交付的中介費內。 「當時老闆叫我不要理會,說公司會和我續簽。不過沒幾天又跟我說,還是要和中介方面好好談談。她還說如今已經不管院舍,新負責人有理由中斷我和院舍之前簽訂合約。」
A說,今年8月初,新上任的錢姓負責人找到她,並讓她加一個微信名為「紫氣東來」的人,稱是和呂有合作的中介。後者要求A繳納14,000元港幣的續簽「勞務費」,但拒絕透露公司名稱。
據香港文匯報記者了解,被要求繼續繳納續簽「勞務費」者,還有比A晚入職半月的同事B。而在呂所控的另外一間名為瑞×院舍中工作的D與E,也曾收到過「中介」不同額度的續簽通知。
憂護工持轉賬紀錄 拿「借款償清單據」促簽署
為何院舍關聯的「中介」一定要護工支付14,000元續簽費用呢?
按照A與院舍簽訂的合約,每月薪金為14,150港元。在扣除61,800元所謂「中介費」後,A實際第一年收入平均到月只有9,000元。即涉事院舍向內地中介和面試護工承諾的薪水標準。然而,今年3月,相關院舍巧立名目剋扣護工的事件被曝光,涉事公司後轉變策略,向護工支付14,150港幣的足額工資,但同時扣除10%住宿費,加之此前A已經先後向「中介」轉賬總額43,200元(院舍被曝光後,A曾要求退還7,150元港幣,實際繳納為36,050元)。如此算來,A被要求繳納的費用總額與早前的61,800元相去不遠,平均月收入也與9,000元相差不大。
8月28日,文再次約A外出見面,並拿出一張4萬元港幣的借款償清單據,要求A「幫忙」簽署。「單據上說,我在2022年7月份向他們借款40,000元港幣,現已完全償清。我問文姑娘,我7月份都沒有來過香港,怎麼跟你們借款?文姑娘說,她可以回內地借給我。見我不願意簽,文姑娘說,就當幫幫呂生的忙。反正是已經還清的債務,簽了字實際上不會給我帶來任何損失。後來我才想明白,是因為他們擔心我手裏有向她們轉賬的紀錄。擔心我去告她們,便想着方法將這筆費用洗乾淨。」
◆香港文匯報記者就上述文中問題先後致電呂姓男負責人、文姑娘和鄔姓中介人員,以及涉事院舍多名主管,但均未獲回應。
◆其中呂姓負責人接聽電話後,先是假裝聽不見記者提問支吾以對,最後見無法迴避,以不能確認記者身份為由,拒絕回答所有問題。
◆院舍現任錢姓主管與前主管拒聽電話。
◆文姑娘與鄔姓中介人員電話無法接通。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3/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