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方俊明 珠海報道)跨境融合發展中醫藥有新招!符合條件和資格的橫琴生產藥品可申請「澳門監造」「澳門監製」「澳門設計」標誌。率先探索「澳門監製+橫琴生產」的澳門藥廠認為,該舉措緩解澳門藥企生產空間有限的現狀,「澳門藥橫琴產」為澳門藥企打開新路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有關負責人也指出,這些措施在最大限度保留澳門地域品牌特色的同時,推動澳門大健康產業擴產擴能,助力澳門品牌產品推廣銷售至大灣區乃至全國。業內人士坦言,此舉對於推動跨境中醫藥產業的深度融合、協同發展具有重要示範作用,亦可為香港中醫藥與內地合作發展提供借鑒。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20日印發《「澳門監造」「澳門監製」「澳門設計」標誌管理辦法(暫行)》(下稱《辦法》),對經澳門審批和註冊的中醫藥產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在橫琴完成生產且加工增值達30%或以上,可申請使用相關標誌。《辦法》將於10月30日起正式實施。
跨境委託生產能實現成本控制優化
澳門澳邦藥廠有限公司跨境委託粵澳藥業有限公司製造的「馬交牌千里追風油」,率先獲得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批出首張澳門藥品跨境「委託製造許可」批件,已在橫琴完成了生產並上市銷售。該項目是實現「澳門監製+橫琴生產」的首個落地項目,也是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成立以來,以及澳門《中藥委託製造監督管理規定》頒布實施以來的首個跨境委託生產項目。
澳邦藥廠有限公司技術發展總監劉帝恒表示,本次藥品跨境委託生產,成功走通了藥監部門資料審批、物料海關流通等跨境委託的全流程操作,接下來如能大批量生產,在原材料通關優化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策的支持下,澳門藥品跨境委託生產能夠進一步實現成本控制優化。
短期內料增加外用中成藥品項跨境生產
還值得關注的是,作為澳門首個跨境委託生產藥品,「馬交牌千里追風油」也已獲得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備案,依據澳門藥品相關法規可返回澳門市場上市銷售。自9月中旬選定澳門的國泰集團旗下16家藥房發售,由於首批貨量有限,加上市場反應熱烈,品牌方已計劃繼續增產以滿足需求。澳邦藥廠有限公司行政總監蔡健華表示,在取得首個產品成功完成相關手續及流程投放市場的經驗後,預計短期內會增加跨境委託生產的外用中成藥品項。而此次跨境合作亦為澳門企業解決澳門中藥產業工業場地不足的現況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徑,期望透過「澳門監製+橫琴生產」助澳門產品增質增量以供應本澳以至內地市場,實現澳琴大健康中醫藥融合發展的前期目標。
為香港中醫藥與內地合作提供借鑒
「該示範項目為澳門藥品通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實現工業產能擴大提供了落地範例。」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相關負責人表示,「馬交牌千里追風油」項目的成功實踐,進一步堅定了澳門藥品生產廠商在橫琴進行布局、塑造澳門特色品牌、擴大產業規模、拓展境內外市場的信心,加速推動澳門與橫琴中醫藥大健康產業一體化發展,形成互補互動的產業鏈條。此舉對於推動中醫藥產業的跨境深度融合、協同發展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亦可為香港中醫藥與內地合作發展提供借鑒。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有關負責人指出,《辦法》的實施是落實橫琴發展澳門中醫藥等品牌工業的重要舉措,立足粵澳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最大限度保留澳門地域品牌特色,助力澳門品牌產品推廣銷售至大灣區乃至全國各地,提升澳門中醫藥企業綜合競爭力、推動澳門大健康產業擴產擴能,為澳門製造業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同時,吸引海內外優秀先進的中醫藥大健康企業與澳門企業合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產業發展。
粵澳中醫藥科技園引進企業191家 澳企佔逾30%
據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最新統計,目前該產業園引進企業191家,其中澳資企業佔30%以上;承接了8個港澳已上市傳統外用中成藥、5個同名同方藥、13個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的開發和註冊備案。其中,協助澳門企業研發的兩個同名同方藥獲得澳門預銷售許可;協助澳門企業的一個港澳已上市傳統外用中成藥獲得內地《藥品註冊證書》。
據了解,作為《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首個落地項目,位於橫琴的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總投資近80億元人民幣,已搭建起符合中國內地與歐盟認證標準的GMP中試生產、研發檢測、產業孵化基地,形成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專業化公共服務平台。
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還建有「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獲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授予的「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公共服務平台(橫琴)」,獲得商務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授予的首批「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而該產業園通過開展國際教育培訓,拓展了葡語國家中醫藥市場;以澳門為窗口、莫桑比克為試點,創新推出「以醫帶藥」的國際化推廣模式,並在佛得角及周邊國家複製推廣。
推動中醫藥產業化、國際化是琴澳聯合實現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之一。目前,澳門高校在橫琴的產學研基地頻頻聯合企業開展產學研轉化項目。其中,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成果頻出,與廣東九州製藥共建聯合實驗室,進行中藥藥食同源系列功能性食品和中成藥品的開發;與廣西柳藥集團共建聯合實驗室,進行中藥經典名方開發合作等。該合作機制背後是澳門大學教授引入國際前沿的研究成果和優秀的科研團隊,而企業帶來實驗設備、產業人才、產業鏈條及應用場景,形成「源頭創新—技術轉化—人才培育」價值鏈。
使用標誌須符合以下條件
使用相關標誌的產品,在橫琴完成生產且加工增值達30%或以上。
「澳門監造」
◆使用主體:在橫琴成立的澳資企業(澳資企業須有澳門居民或澳門企業持股且持股比例合計不低於25%)。
◆生產主體:經澳門審批和註冊的中醫藥產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由標誌使用主體在橫琴自行完成生產。
「澳門監製」
◆使用主體:澳門企業或橫琴澳資企業。
◆生產主體:標誌使用主體委託具有合法資格的生產企業在橫琴完成生產。
「澳門設計」
◆使用主體:澳門企業或橫琴澳資企業。
◆生產主體:產品在橫琴生產並取得澳門有效專利或設計及新型權。
標誌管理機構與申請流程
◆管理機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委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質品牌促進中心,負責標誌運行管理的具體事務,並對標誌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具體事務包括申請受理、資格審查、證後監督;組建評審專家組、對專家組評審工作進行監督;相關品牌推廣活動。
◆申請流程:企業提出申請——澳質品牌促進中心受理——評審專家組審查——評審結果公示——簽訂《標誌使用協議》,頒發授權證書(有效期為兩年)。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3/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