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郭倩、劉明)香港與內地恢復全面正常通關後,個別藥店的不良銷售情況有死灰復燃之勢,影響旅客旅遊體驗及香港聲譽。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表示,通關後與藥店相關投訴顯著飆升,並公開點名譴責銅鑼灣4間藥店營商手法卑劣。今年首8個月,該4間藥店共涉及49宗投訴,增幅幾乎是去年全年接獲投訴的一倍,涉款58.6萬元,最大宗損失約10萬元,套路包括標價模糊或迴避交代重量單位:當顧客有意購買時,店員馬上將參茸藥材搗碎、切片,待米已成炊後才知重量單位由「斤變両」或「両變錢」,迫使顧客支付較原先預算高10倍至16倍不等價錢。部分藥店前科纍纍,透過改名換姓繼續營業,消委會呼籲各監管及執法機關加強監管、果斷執法。
香港消委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公開點名4間藥店,包括「藥城」、「521生活百貨」、「環球大藥坊」及「安康大藥坊」,並嚴正譴責其經營手法。
消委會商業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副主席彭楚夫表示,自香港恢復對內外全面通關之後,與藥店有關投訴數字明顯增加,對本地零售業及旅遊業造成較大打擊。
舊橋劏客 涉款總額逾58萬
在2021至今年8月期間,消委會合共接獲96宗涉及該4間藥店的投訴,佔期內同類投訴31%,其中80宗涉不良銷售手法。單計今年首8個月,已錄得49宗相關投訴,超過去年全年的26宗,其中10宗投訴來自本地消費者,另39宗投訴分別來自內地、澳門及新加坡,涉款總額逾58萬元,平均每宗個案涉款1.1萬元。經消委會協調跟進後,店舖已全數或部分退款。
不提計價方式 單位字小色淺
彭楚夫形容,「橋唔怕舊,最緊要受。」該4間藥店採用傳統不良經營手法,包括含糊地標價,令消費者以為是每斤定價,最後卻「斤變両」、「両變錢」,實收金額較顧客原先理解的貴10倍,甚至16倍,「這些中藥材和參茸海味的價錢牌通常標示非常顯眼的售價,但在價錢牌下方卻以非常細小及不顯眼顏色的字體標示重量單位,如每両或每錢,令消費者難以察覺。」
他續說,由於內地慣常是以斤作計價單位,故會令內地旅客更易墮入圈套。當顧客向店員查詢時,店員只會告知牌上售價而不會提及計價重量單位,「店員往往會在顧客顯示有購買意慾時,迅速將藥材磨碎及切成片,米已成炊,逼迫顧客支付巨額賬單。」
彭楚夫表示,消委會在決定點名譴責前,曾分別約見該4間藥店的負責人,其中一名聲稱為「藥城」及「521 生活百貨」處理會計的代表否認員工作出不良銷售行為,但承諾會向管理層傳達消委會的訊息。「環球大藥坊」的負責人則拒絕會面,但答應會改善營商手法及妥善處理消委會接獲的投訴個案。經消委會介入調停後,藥店均願意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及改善營商手法,但其後消委會仍不斷收到新的投訴。
部分為慣犯 疑「換殼」再劏客
部分被點名的藥店更是「慣犯」,前科纍纍,卻透過「改名換姓」 繼續營業及欺騙消費者。彭楚夫指出,留意到今次被點名的「藥城」,其舖位前身為一間曾於2015年被消委會點名批評、名叫「宗宏堂大藥坊有限公司」的藥店。經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後發現,「藥城」的其中一名股東正正就是「宗宏堂大藥坊有限公司」負責人,顯示兩間藥店的背後主事人疑屬於同一夥人。此外,被點名的另一間藥店 「環球大藥坊」早前已結業,上址由「安康大藥坊」承租,但兩藥店均由 「新兆財有限公司」經營,懷疑亦是同一夥人改店名後繼續營業的伎倆。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點名譴責除了對業界有發出警號的作用之外,亦能有助教育消費者,讓其提高警惕。她強調,消委會不會姑息以不良手法營商的店舖,並呼籲各監管及執法機關加強監管、果斷執法;顧客遇到強迫購買時要保持冷靜,不要提供信用卡、現金或電子支付二維碼。
她指出,香港消委會已經和內地多個省市消委會簽訂合作協議,設立跨境消費投訴轉介機制,即旅客回內地後仍可向所在省市消委會投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4店有扮懵有落閘 亦有稱「別人眼紅」
被香港消委會點名譴責的銅鑼灣4間藥店,實際仍營業的只有3間。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下午逐一向有關藥店求證,現場所見,這些店舖出售的中藥材及參茸海味,在價錢牌雖然已有標明重量單位,但相當混亂,部分貨品以両計,有些則以錢計。疑似改名重開並在同一地址開店的「安康大藥坊」職員表示:「我第一日上班,什麼都不知道,亦沒有收到老闆的指引。」隨後,兩位職員將店舖的閘門拉下暫停營業。
有從該店購買藥材的內地旅客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昨日在店內消費逾千元,但未發現職員有不良銷售,「無推銷,裏面的價格都有標明清楚,感覺還好。」
在附近上班的曾小姐就曾經在該店「中過招」。她透露,自己在疫情期間光顧該店的前身「環球大藥坊」,本來打算購買口罩,結果店員向她推銷蟲草產品。「店員初初與我說,只是二三百元,之後我坐下去,他幫我磨粉,我沒有留意是多少錢,接下來計吓計吓,兩萬多元。我很無奈指不要,他很像很惡、恐嚇我般,令我一定要,最終我很無奈,要(付)二千元才可出門。」
「藥城」職員則聲稱不清楚被消委會點名批評一事,拒絕傳媒訪問。「521生活百貨」的職員亦拒絕記者拍照,又稱:「有人眼紅(嫉妒),有些事我不方便講得太明。」
今次被點名的藥店,全部位處銅鑼灣遊客區,有市民擔心破壞香港形象。蕭小姐說:「我覺得會影響香港的聲譽,通常騙都是騙旅客。」
「話你氣色差」賭你不問價
除了「斤變両」、「両變錢」外,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介紹,藥店較常見的不良營銷手法還包括職員稱客人臉色欠佳、腰骨不好等,推薦中藥,「他們會介紹數樣藥材,真的明碼實價,但其中有一樣很貴。消費者不慎以為你全說是両、變了錢,他不知道。很多說你眼黃、發黑、精神及睡眠不好,所以介紹一些藥材絕對有幫助。消費者不虞有詐、中了招。」
「其實氣色差這些問題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而藥店職員指出顧客有這些常見的健康問題,有時亦會誤打誤撞講中,博取客人信任後就乘機推銷產品。」黃鳳嫺表示,其中一宗個案的投訴人一家三口訪港,光顧今次被點名譴責的「環球大藥坊」時,職員稱該名爸爸「臉色不好」、「腰骨不好」,並向其介紹中草藥,「咁啱,這位顧客又正好在幾天前扭傷腰,便覺得(職員)好專業。」在介紹有關的中草藥時,職員並未提及價錢及單位。當事主說有興趣後,藥店隨即派人將藥材磨粉,並收取事主10.9萬元。事主隨即到海關舉報,其後先獲退款兩萬多元,及後獲退還餘下款項。
「最狼」推銷途中已開始磨粉
另一求助個案為一對內地大學生情侶,他們在「藥城」購買止痛藥膏時,職員亦以相似手法,稱他們臉色欠佳,進而推薦兩種中藥藥材,推銷時未具體交代兩種藥材的單位,標示字體亦大小不一,更刻意混淆兩種藥材,在推銷同時已為藥材磨粉,最終向二人收取兩萬元。二人經討價還價後支付一萬元,及後向消委會投訴,成功討回款項。
專家之言|「藥房」受衞生署規管 「藥店」擁「混淆之利」
今次被香港消委會點名譴責的藥店,不少取名「藥坊」,容易與已註冊、獲「Rx」標誌的「藥房」混淆。註冊藥劑師龐愛蘭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出售非毒藥類藥物(如參茸)的商舖無須申領相關牌照,只需持商業登記牌照,與受規管的藥房屬兩碼子事,建議禁止這些店舖的店名用上「藥」字中英文稱號,以免混淆視聽。港九藥房總商會副會長劉愛國表示,商會已加強在香港及內地宣傳,以便公眾分辨真假藥房。對有不良營銷手法的藥店換店名繼續經營,他建議禁止屢犯的東主開店。
商會倡禁無註冊者用「藥字頭」
根據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資料,全港現有615間「獲授權毒藥銷售商」(ASP),即有「Rx」標誌的「藥房」,可出售醫生處方及有在場註冊藥劑師監管的藥物;銷售傷風、敏感藥如抗組織胺等常見成藥的店舖,需領有「列載毒藥銷售商」牌照。同時,根據《中醫藥條例》,出售附表1及附表2的烈性/毒性中藥材和常用中藥材零售商,亦需申領牌照。
至於出售非毒藥類藥物的店舖,只需要領有商業登記牌照。龐愛蘭指出,巿面充斥以「藥坊」、「藥店」、「藥莊」等命名的零售店舖,與受監管的「藥房」、「藥行」容易令遊客及本地巿民混淆,建議修改《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限制零售業使用「藥」、「葯」、「Drug」、「Medicine」等名稱,「衞生署只巡查註冊名單內的藥房和藥行,不會規管藥店,因此應該由源頭禁止這些店舖使用『藥』字。」劉愛國向香港文匯報指出,商會一直加強對註冊藥房的宣傳,包括在內地「小紅書」上宣傳,以免旅客誤墮陷阱。目前,香港無註冊的藥店多達4,000間,打擊難度高,但政府仍要加強巡查,包括海關「放蛇」打擊,又希望法庭加強懲處,以收阻嚇作用。
對一些不良藥店被「踢爆」後更改店名經營,他認為應規管藥店的東主,倘被發現其開設的藥店屢有不良銷售前科,可研究禁止開店。
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認同,應對屢勸不改的藥店加以規管,「到底這些藥店背後的股東、董事,究竟是什麼人,然後針對性,對這些股東、董事所開的藥店,來去做『放蛇』工作,如果有詐騙、欺騙手段銷售,就要去執法。」
(來源:香港文匯報A03:要聞 2023/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