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建明
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三周年。從三年實施的結果來看,國安法就是一部「保護民安的法律」,是國安港安民安的保障。
從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亂,到2019年的黑暴,香港居民飽受動盪的痛苦,特別是2019年影響全城的黑暴,更是給香港居民上了一堂慘痛的課程。那時候,發表批評暴亂的言論要麼被人身傷害,要麼在網上被起底,被網暴攻擊;出門要像看天氣預報那樣,了解當天黑暴分子會在哪些區域「活動」;商店被砸,地鐵被燒,多少民眾如驚弓之鳥,喪失了出行、言論的自由,多少人感嘆安寧的環境多麼難能可貴。
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正如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總結的「四要」「四不要」:香港要安定安寧,不要暴亂動盪;要繁榮昌盛,不要凋敝衰敗;要精誠團結,不要對立撕裂;要文明法治,不要野蠻失序。這是全體香港人民的共同心聲。
所幸中央及時制定出台香港國安法,成為穩定香港的中流砥柱。在香港國安法的規範下,加上之後「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特區政府推動良政善治,香港社會很快回復平靜,從由亂到治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民眾重新回到平靜正常的生活工作狀態中。
由於歷史因素,一些港人對國家概念淡薄,對國安法更是毫無概念。因此,他們不理解國安法對國安港安民安的重大意義,看不明白香港國安法的「執法邊界」在哪裏,擔心自己在說話辦事中「會不會觸碰香港國安法而負上刑責」,因此對香港國安法擔心甚至是抗拒。這正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來我們一直在做,也是未來要繼續做好的向全體市民普及國安法教育的問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一些場合強調,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有港人因政治言論而被捕的說法是「亂講」,被捕人士一定是涉及特定言論才被拘控,例如是煽動破壞國家穩定的言論。他表示,不認為香港國安法實施會影響人權自由。香港國安法是設立合理限制的。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出席有關香港國安法活動時表示,國安法實施三年來,截至3月底,共拘捕200多人,檢控150多人,71人的案件已經審結。這些數字與全港700萬人相比,只是極少數人。這表明,國安法只針對涉及國安法所列四種罪行的極少數人,保護的是國家香港安全,是香港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沒有安全穩定一切無從談起
從香港國安法實施那一天開始,海外反中亂港勢力就開始了對這部法律的攻訐。他們完全「忘了」或是刻意忽視其本國也有國安法,而且更是花樣繁多,更加嚴格。以美國為例,美國是世界上最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的國家,也是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最為完備的國家。國家安全立法貫穿其整個歷史,涵蓋內容幾乎無所不及。美國《1947年國家安全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專門就國家安全問題制定的法律。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頒布了《愛國者法案》,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名義,賦予有關當局更多的偵查和搜查權。美國的情報機構可以在未經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對國內民眾的個人信息進行秘密採集,包括電話信息、網絡信息以及金融交易的信息等等。
相比美國林林總總的法案及其法律的賦權,香港國安法實在是太「溫柔」了,所以香港必須早日履行憲制責任,就第二十三條立法。
西方敵對勢力反對香港國安法原因很簡單。香港過去曾是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城市,相信來的都是客,結果令香港成為了別有用心者的「間諜之都」。所以當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某些國際組織撤離,甚至某些總領館大幅度削減人員。其個中緣由,其心知肚明。
一部法律有沒有生命力要看其對社會進步的影響,香港國安法也是這樣。為什麼越來越多港人支持香港國安法,對二十三條立法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小,正是因為我們有過慘痛教訓。加上當前國際局勢日益複雜,國安風險不斷加大,民眾對安全保障的期望值在提高。人們越來越清楚地明白,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香港國安法保障港人最在意的「一國兩制」長治久安,保障香港民主自由及全體港人的人權和根本福祉,保障香港的獨特優勢和地位,以及保障所有外來投資者的利益。當年香港基本法被稱為「一法定香江」,今天國安法也完全可以被視為「一法安香江」。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來源:大公報A10:評論 2023/07/01)
